文档介绍:管子学刊 2001年第4 期
学术争鸣
也谈齐婚俗及桓公内行
一(( 齐“巫儿”婚俗探析》读后
去非
( 临淄齐文化研究社,山东淄博 255400)
〔摘要〕东夷就是齐地。东夷齐地古有君子国之称,因而是羲农文化或羲炎文化的发祥地。君子之国,礼义之
邦,故为孔墨渊源所自。太公是东夷人,故行“因俗简礼”之政。其通利末之道”,因而促成“商品经济的发达”;
“极女工之巧”,因而有妇女经商行贾,有“女间”出现。行商妇女不是娟妓,不当信犬见雪而怪吠。襄公、文姜是
私通内秽,无社会性、普遍性,战国秦汉间齐多神仙方术之士,但与“‘巫儿’婚俗”则风马牛不相及。至于“桓
公F, 佚骨肉又甚于乃兄”的判漱,可待《书虚》扫除蔽目的一叶。
[ 关键词] 齐; 君子国; 无“‘巫儿’婚俗”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382(200104-0 086- 03
近日有幸拜读了侯强先生《齐“巫儿”婚俗探析》一文于《管子学刊》2001 年第2
期。文章博引群书,多方考证,意在证实其始于齐襄公、桓公时的“巫儿”婚俗在襄、
桓以后⋯⋯已经约定成俗”且“直至汉代仍在流行”的结论; 证实其“‘巫儿’婚俗”
形成的“历史渊源”是齐地“居于周边”、“夷人文化比较落后”、齐人尚功利“使齐地
风俗中体现出礼教精神淡薄”等结论; 最后以“‘巫儿’婚俗特点,是周代男女婚姻结
合还普遍存在着那种自由性交的原始遗风的大背景下的产物”(重点引者所加) 的结论
为结。华文读后大受教益,但也因此启发而产生了几点不同看法。兹不揣冒昧,略陈
陋见于次,唯祈教正。
“巫儿”果成齐地婚俗吗?
俗是什么? 侯君已引《汉志》作答。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的总和
是俗的通俗说法。由此可知俗须具备的首先是它的社会性。襄公通于文姜是私通内秽,
并不具有社会性,因而不能成俗。既然“齐地巫儿风俗决非一个襄公所能刮起这股风”,
那么加上“桓公的倡导”、即合二人之力就可使“齐地妻姑、姊、妹相衍成风”吗? 也
必不能。但侯君却说“齐人至襄、桓以后,妻姑、姊、妹之事就罕见于传闻或杂史,大
概‘巫儿’婚俗已经约定俗成了。”(重点引者加) 但这个俗“成”到何时呢? 他说“至
汉代的齐地仍在流行”。这个结论当然是班固“民至今以为俗”( 《地理志》,
加) 的唾余。但班氏说“始桓公兄襄公淫乱”,未于桓公加“倡导”的罪名。
齐景公和晏子晚于襄、桓而早于汉代,就侯君所引徐彦疏“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
收稿日期 2 00 1- 10-- 07
作者简介去非,男,临淄齐文化研究社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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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看,景公和晏子都不以“女公子不嫁”为俗,故景公
有此问,故崔杆连娶同姓都广受非议和唾弃。否则,遵俗而行,顺理成章,景公何怪而
问之之有? 崔抒何被乱伦之名? 可见,所谓“约定俗成”之说连“大概”的可能性也不
存在了。至于“‘巫儿’婚俗”直到汉代仍在齐地流行”的结论,除师承班氏故说外,
也不无误解海岱文化、鄙视齐地礼俗的因素。
“夷人文化”果然“比较落后”、“礼教精神”果然“淡薄”吗?
古代东夷就是齐地。《礼记·王制》: “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