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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总论2014期末考试答案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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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总论2014期末考试答案要点.doc

上传人:在水一方 2019/10/29 文件大小:5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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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2014学年第二学期北京大学法学院期末考试试卷考试科目:《商法总论》任课教师:楼建波考试方式:闭卷课程性质:本科生专业必修课答题要求:1、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卷上无效,答题纸正面不够可以用背面。2、试卷已装订妥当,不得拆开,否则视为***。3、考试结束,请将本试卷与答题纸一并上交,否则没有成绩。试题:(满分75分:25分´3=75分)请从以下六题中任选三题作答。答题数超过三题的,按得分最低的三题计算分数。一、“近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法典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是从封建制度之内逐渐形成的,它与原来的民法根本没有关系。如果把近代民法与近代商法作一比较,就会发现近代商法在前,近代民法在后。从历史沿革上可以看出,民商分立完全是历史的原因而不是理论的原因形成的。”结合商法的发展历史谈谈你对这段话的认识。答案要点:这是谢怀轼老师在《外国民商法精要》一书中对民法与商法在法制史上的关系的说明。谢老师对民商分立的原因做了精辟阐述。法国、德国和瑞士民商立法的演进充分证明了谢老师观点的正确性。但是,后进国家的民法、商法在立法上的关系,如亚洲的日本、韩国、以及中国清末和民国的立法,从某种程度上则包含了理论上的原因。(1)法国民商分立的形成与现状:独立于王权的商人****惯法及商事裁判机构的形成。王权的胜利(商事法院的成立及商事条例的颁布):1563年法国首先设立商事法院,但法院审理案件时仍适用商事****惯法。1673年的<陆上商事条例>与1681年的《商事条例》的颁布,使得法国在制定民法典前就有了商事立法。1807年《商法典》的颁布:制定《拿破仑民法典》时,考虑到商事法院200多年的历史,要把商事法院完全取消并入普通法院的难度;考虑到商事法院所判的案件纯属商人间的案件,普通法院不一定管得了,1804年公布的《拿破仑法典》没有改变这两个条例。到1807年,法国又进一步将这两个条例合并,再加上一些有关的法律规定,制定了一部商法典。法国商法典目前已经支离破碎。法国1966年公布了《公司法》,关于公司的规定整个从商法典中消失。保险、破产、海商也有了单行法。法国曾经考虑将这些分散的条文集中归入《商法典》,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如果不对现行的各项法律条文进行修改,许多方面的内容(例如:公司与合伙的普通法、工业产权法、金融与证券法等)仍将留在法典以外。(2)德国民商分立的形成与现状:商业****惯法的出现:中世纪末德国一些城市(主要是汉堡)出现的商业****惯法。民法典制定前的商事立法活动:1848年的《德意志普通票据条例》、1861年德意志联邦成立后公布的《德国普通商法典》以及1870年联邦高等商事法院的成立、1870年德意志帝国成立后改1861年商法典为《德意志帝国商法典》。民法典与商法典共存局面的形成:1874年开始起草民法典时,有人主张把商法典取消;但考虑到德意志帝国的高等商事法院已经成立多年,商法典也已经存在多年,把它完全取消纳入民法典无论从技术上还是人们的****惯上看都有许多不便之处,所以最后还是把民法典与商法典分开,但把商法典中一些属于私法的普通原则吸收到民法(如合同制度、代理制度)中来。德国于1890年公布民法典,1897年公布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