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年上海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
2013年上海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以下简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科学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因饮用水引起的重大传染病传播和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依据、等规定以及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系统掌握和分析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科学决策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提供支持。
二、工作范围及主要内容
根据要求,本市所有水厂纳入国家监测网,其中,县级、乡镇级和村级水厂同时纳入农村饮用水监测网。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供水水质监测,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饮用水污染健康危害事件;对各类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水质检测能力开展监测。
三、水质监测
(一)监测点设置(详见附表5)
本市区级及以上市政水厂纳入国家监测网,每个市政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共设35个市政水厂出厂水监测点。
本市共设425个末梢水监测点,其中10%为学校内的末梢水监测点。嘉定区、虹口区、黄浦区、浦东新区、松江区及闵行区应在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学校设学校内末梢水监测点。
宝山区1个城市自建水厂、金山区1个城市自建水厂、青浦区2个城市自建水厂、闵行区4个城市自建水厂纳入国家监测网,并在每个自建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共设8个城市自建水厂出厂水监测点。
宝山区、金山区、青浦区、闵行区纳入监测网络的8个自建水厂各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共设8个城市自建供水末梢水监测点。
本市共设283个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监测点。嘉定区、虹口区、黄浦区、浦东新区、松江区和闵行区应在开展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试点工作的学校设学校内二次供水监测点。
本市县级、乡镇级和村级集中式供水水厂纳入国家监测网。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共设55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出厂水监测点。
本市每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各设置1个末梢水监测点,共设55个农村集中式供水水厂末梢水监测点。
(二)监测频率和监测指标
类型监测频率采样时间检测指标
城市
饮用
水集中
式供
水出厂水每年2次1季度全分析1
3季度常规指标2
末梢水每年2次1季度常规指标2
3季度10%监测点,全分析1
90%监测点,常规指标2
二次供水每年2次1季度常规指标2
3季度10%监测点,全分析1
90%监测点,常规指标2
农村
饮用
水集中
式供
水出厂水
末梢水每年2次1季度、3季度常规指标2
说明:
1全分析指(GB 5749-2006)规定的全部水质指标,但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