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
甲方: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乙方:                  
根据我校教学需要,经相关部门审核,决定聘请乙方承担         学院        专业    课程       学时,开课时间为     周至     周,本课程为(考查/考试)课,开课班级为         。根据《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如实提供本人的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根据我校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及指定的教材和教学进度安排授课内容。
三、乙方在上课时,须携带相关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下课,不得私自调课、停课、迟到和提前下课。如因事不能按时上课,须提前向相关二级学院请假。事后,所误学时应及时补上。补课时间和地点,与相关二级学院商定。
五、乙方应按照我校对学生的考核办法,认真对学生进行考核;及时批阅试卷和按照学校统一方式上报成绩单等。
六、如果乙方不能遵守我校教学要求,学校将予以解聘,并扣发当月讲课酬金
七、甲方按本校工作量发放方式发放乙方授课酬金,酬金标准由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自定。甲方不负担乙方的车旅费、食宿费和医疗费等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甲方: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