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学校:是一种古老的、广泛存在的社会组织,它始于人类知识及其传播的专门化要求,是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现代社会中最常见、最普遍的组织形式。
2.       儿童个体发展:指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伴随着生理的逐渐成熟与社会生活经验增长的相互影响,其心理和生理能力不断提高的变化过程。
3.        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教育主体对于其所希望达成的结果的设定,即教育活动所要培养人才的总的质量标准和规格要求。
4.        德育:是教育工作者组织适合德育对象品德成长的价值环境,促进他们在道德、思想、政治等方面不断建构和提升的教育活动。
5.        讲授法:教师运用口头语言系统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可分为讲述、讲读、讲解三种方式。
6.        学校文化:由学校成员在教育、教学、科研、组织和生活的长期获活动与发展演变过程中共同创造的、对外具有个性的精神和物质的共同体。
7.        美育:以培养学生审美、立美的能力,从而促使他们追求人的情趣与理想境界等为目标的教育活动。
8.        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它规定学科的教材范围、教材体系、教学进度和教法上的基本要求。
9.        思想性和科学性统一的原则:指教学要在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是为了将教学中科学知识的传授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10.     法律责任:广义上法律责任既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必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同时还包括由于实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应当具体承担的强制履行的义务;狭义上就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后者。
11.     德育的教育性功能:一是指德育的“教育”或者价值属性,二是指德育作为教育子系统对平行系统的作用。
12.     启发性原则: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觉积极性,使学生能主动学习,以达成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是为了将教学活动中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地位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13.     教学模式:以某种理论为指导,以一定的教学实践为基础形成的,教学活动的各个成分按照一定的要求和程序整合而成的、比较固定的和具有典型性的教学实践形式。
14.     教育:教育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15.     学生集体:是青少年学生学校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手段和方式。
16.     课程:受教育者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受教育者在教学活动种所获得的经验,这些经验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需求和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安排的。
17.     班级:依据一定的标准,将程度相同或相近的学生聚集在一起,并对其进行统一内容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
18.     学校事故: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以及虽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之外,但是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组织的活动中,由于学校、教师的疏忽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19.     教育学:在我国“教育学”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指所有教育学科门类的总称,二是指一种课程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