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2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1301487**** 2020/3/10 文件大小:2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考核授予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精神,为提高地矿行政管理办公效率,发挥中介组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经部研究决定将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受理审查中试行代理制度。首先在由国土资源部审批登记的管辖范围内开展代理试点。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登记机关表达申请意愿的活动,其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受。今后凡申请人应向国土资源部递交的勘查、开采登记申请或地质勘查资格申请,均可以通过由国土资源部认定的代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文书,并由代理单位代其办理领证手续。    现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考核授予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部章)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和地质勘查资格申请代理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受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人或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申请人的委托,代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申请或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申请的人员和机构。    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其含义包括代理申请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和代理申请地质勘查资格证书。    第三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及机构办理代理业务,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为被代理人保密,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经考核取得,有关事宜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考核合格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考核: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熟悉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中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他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以上人员须有至少2年在省级以上地矿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地矿行政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认证:    (一)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至少1名地质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同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认证:    (一)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二)具有3名以上取得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    (三)具有1名以上采矿和1名以上选矿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同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的资质认证申请,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批准后,颁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第十条取得《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受聘于一个合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活动。    第十一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下列代理业务:    (一)代理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新立、延续、变更、转让、注销及年检;    (二)代理申请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    (三)提供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业务咨询;    (四)担任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事务顾问;    第十二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代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第十三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代理业务,应当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记管理机关出示或者提交下列证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加盖发照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三)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机构指定或授权代理的证明文件和该代理人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代理人员资格证书》、《矿产资源开采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