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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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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5/20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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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专项督查工作方案为推动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关于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建管[2018]141号,下简称“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专项督查阶段。为加强专项督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检查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本次督查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并视情况带队督查。成立3个督查工作组,分管副市领导带队,市住建管理局、市发改局、市工商局分别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税务局、银监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选派人员参加。,对各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企业进行抽查。第一组:组长单位:市住建管理局。由市住建管理局分管副局长领导为担任组长,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税务局、市银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派1位代表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市住建管理局另安排2名人员跟进。第二组:组长单位:市发改局。由市发改局分管副局长为领导担任组长,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税务局、市银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派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位代表参加,市住建管理局另安排2名人员跟进。第三组:组长单位: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为领导担任组长,市工商局、市发改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法制局、市税务局、市银监分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派1位代表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参加,市住建管理局另安排2名人员跟进。二、督查安排(一)区域分工:第一组督查禅城区、南海三水区,第二组督查顺德区,第三组督查南海区、高明区、三水区。(二)频次要求:按市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各督查组在9月-12月对所对应的区每月安排不少于2次督查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对投诉较多、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区要增加督查次数;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三)督查重点:以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列举的4大类22条违法违规现象作为督查重点,结合市专项行动方案中各部门的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突出重点进行督查。对于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整治一批、又出一批的,或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督查组可提请对应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四)督查方式:、工商、发改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汇报,、线索查核情况及典型案例件处置情况及汇报线索查核情况;;、投诉或举报线索,结合区府及各部门汇报情况每次抽检1-2个房地产销售项目,每次抽检房地产销售项目不少于2家、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少于1家。抽检时以行政检查方式开展工作,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等。(五)组长单位任务:各组长单位确定督查具体时间,安排督查车辆及,并视情况安排符合规定的督查人员的工作午餐,督查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