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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读书笔记.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20/5/21 文件大小:2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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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背景:十七世纪英国爆发了历史上第一场资产阶级革命,洛克一生经历过整个革命时期,其一生的政治思想也主要受到这场资产阶级革命影响,同时也反向成为为议会制资产阶级国家辩护的工具。在《政府论》上篇中,洛克适时对封建王权进行了批判,指出“神还没有以任何超越其他人的自然权威的标志将某个人选出。”这样的解构为下文重新建构资产阶级议会制提供了基础。也由此引出了我们对该书《政府论(下)》的研究探讨。及我们需要为什么需要一个政府,我们需要怎样的政府,我们需要怎样的权利,我们如何在这样的政府下实现我们所要求的权利。结构: 1.《序言—论洛克的政治思想》:作者联系英国当时的时代背景概述了洛克思想发展的进程,把洛克的思想基础划分为破坏性的和建设性的两方面,同时对洛克对于“自然法”的状态提出了自身的异议,认为其存在着反历史和唯心的因素,指出洛克作为资产阶级必然的维护其阶级利益的局限性。但是无可否认,洛克其关于对于人生而自由平等和权力需要加以分化和制约的概念为后期相关学者的理论基础,产生了深重的影响。 :延续《政府论(上)》,驳斥君权神授的专职观念,提出政府的构建是为了保护公民财产。方式:递进假设,以亚当作为例子,层层推翻,证明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追溯权力的根源从中获得权威。及人人生而平等。 :论证了自然和战争的两种状态,分别论证其不同,从自然法的角度阐述洛克理想中的自然状态,即享有自由,保护私有财产,正义的权利,但同时也提出自然状态中的弊端和不足促使战争状态的产生,进而成为人民缔结政府的起源。而战争状态则是一种与自然状态相反的情形,洛克提出:“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敌对状态。”这其实是变相的对专制与强权的反对,对个体自由的呼唤,也是洛克对早起民主阐述的初露端倪。同时,洛克认为在一个没有公正法律约束及有效执行裁判下,必然导致随性战争状态。方式:提出论点,同时对其加以具体阐释;将两个观点对比论述,如将战争状态与自然状态作对比,突出了战争状态不稳定性和暴力性。 :从奴役,财产,和父权三个方面,进行对于自然人拥有基本的三项“自由,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平等”三个权利的具体阐释。洛克区分了自然自由,社会自由和政府自由三种状态,阐明了公民需牺牲自己一部分自由去缔结政府和法律,但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同时,洛克认为劳动创造财产,“劳动使物品同公共的东西有所区别。”而且在劳动下必须做到物尽其用,“一个人只要注意在它们(物品)未败坏前加以使用,否则他就取了多于他的应得部分,就是掠夺别人。”接着,洛克认为所谓的“父权”是源于自然法中父母具有保护,养育和教育儿女的责任,而当儿女拥有独立自主的意识和能力时,他们便可随意脱离这种依附状态而取得自由;同时父权不同于政治权力,因为父权具有统治不基于天生而基于同意的特别,这有力地驳斥了把君权和父权混一谈,鼓吹君权神授,君权无限的理论。方式:论证一个问题,从问题的起源开始层层推进分析;对一个定义进行分析归纳,阐释其中的相同与不同,并逐条解释;列举特例。 :这三章主要围绕着政治社会而展开。从自然法中人们拥有的权利中分离出裁判和处罚他人危害自身的权力交由社会,由此缔结政府。认定法律的制定以保护财产为基础,从这可以体现出资产阶级对于资本积累的原始要求。在公众意志里面,洛克提出政治社会可依照大多数人一直而进行运作,“任何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必须行动一致,这就有必要使整体的行动以较大的力量的意向为转移。”并且要求政府的组织是以“公众福利”作为目的。政府在缔结中要求人民把自由和财产并入国家,享用财产的时候就被认为是默认同意该政府的契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人民存在于社会中被认为是对契约的认可。方式:从美洲和以色列的例子中引出,军队的指挥者与统治者的区别,呼唤政府的建议需经过社会自由人的同意;论证一个问题的正确性之前,先论证其反面的缺陷所在(论证构建政府的必要,先从三个方面解释了处在自然状态下的缺陷) :围绕着国家的建立而展开。指出立法权的归属决定国家形式,阐明立法权至高无上的观点。洛克虽然认为立法权应该归于全体人民所有,但他不否认存在一个至高无上的君主去保障立法权的实施,表现出其关于民主意义的局限所在。同时,立法的范围被限定在“自然法”的限度之内。在立法的过程中,洛克也粗略地提到了固定的司法和执法,从而维护立法的公正性。洛克要求法律应该被当做一种确定,稳定,公开的行为准则。而为保障其正确被运用和实施,就需要对法律加以限制,这就引出了洛克理论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分权”理论:将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立法权统归人民,行政权和对外权交由君主掌管。这是早期权力彼此分立相互制约的雏形,为后来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