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平政办通〔2019〕58号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平南县重点监督整治10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政发〔2004〕43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事故的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梧柳高速平南东连接线高荔段和安怀至旺官公路十字交叉路段安全隐患等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列为2019年度平南县重点监督整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事故隐患情况及挂牌督办要求(一)梧柳高速平南东连接线高荔段和安怀至旺官公路十字交叉路段安全隐患。(市级隐患)隐患基本情况::路面平整度问题造成刻纹深浅不均,部分刻纹已经磨平光滑;急弯、事故多发路段警告等安全标志设置不全,设置距离不够100米;高边坡缺少防护栏;路面缺减速带;急弯视距不够。:高速连线路面减速带数量、厚度不够;安全标志设置不全,缺少道口桩、爆闪灯;路旁有树木遮挡视线,视距不够。整治要求::重新刻纹,完善标志,设置防护栏,增置减速带,安装爆闪灯。:增加减速带数量及厚度,完善标志,增设道口桩,安装爆闪灯,砍伐、清理影响视线的树木。整治期限:2019年11月30日前整治责任单位:广西桂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整治责任单位负责人:曹长斌监管单位:平南公路管理局监管单位负责人:平南公路管理局局长督办单位:平南县人民政府督办单位负责人:平南县县长(二)平南县迎宾大道公交车临时上落客站安全隐患。(市级隐患)隐患基本情况:迎宾大道沿途的公交车临时上下站台设置在机动车道的花基旁、路口交汇处旁和弯道旁,而且公交车站台的警示标志不足。整治要求:公交车临时上落客站台应撤离机动车道旁,设置在辅道外面,并且距离各路口交汇处或弯道一百米以外,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整治期限:2019年11月30日前整治责任单位: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治责任单位负责人: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监管单位:平南县安委办监管单位负责人:平南县安委办主任督办单位:平南县人民政府督办单位负责人:平南县县长(三)G358线K1388+040-K1389+080长大下坡危险路段(大安动界)。隐患基本情况:安全标志牌不足,树木遮挡标志牌。整治要求:增加安全标志牌,修剪树木。整治期限:2019年11月30日前整治责任单位:平南公路管理局整治责任单位负责人:平南公路管理局局长监管单位:平南县安委办监管单位负责人:平南县安委办主任督办单位:平南县人民政府督办单位负责人:平南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四)G358线K1395+510-K1396+010(原S304线K82+500-K83+000)事故多发路段。隐患基本情况:村庄密集,警示标志不足。整治要求:增加警示标志牌。整治期限:2019年11月30日前整治责任单位:平南公路管理局整治责任单位负责人:平南公路管理局局长监管单位:平南县安委办监管单位负责人:平南县安委办主任督办单位:平南县人民政府督办单位负责人:平南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五)G241线K3183+500-K3184+750路段(大新镇大平村路段)。隐患基本情况:大坪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