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农政发〔2001〕89号教学质量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学校的生命线。不断开展有效的、形式多样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对于帮助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特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和完善各级领导听课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听课制度,既有利于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况,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质量,营造一个全校各级领导都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尊重教师、严格教学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造就名师、建设名课的激励机制。为此,学校制定了农政办发[200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听课制度的规定(试行)》。(一)听课应达到的最少学时(按每学期计):校级领导3学时;分管教学校长4学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部)党政领导5学时;系、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8学时;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30-40次,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二)各院(部)要认真组织院(部)督导组、班主任、本科生导师、辅导员有计划地听课,并开展观摩教学活动,通过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为了落实各级领导听课制度,学校将定期在网上公布听课情况,并将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做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促进教学信息反馈,保证教学正常运行,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制度。根据《山东农业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细则》,校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为:(一)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配合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交流、研讨学校教学工作状况,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二)通过听课和课后指导,密切与青年教师的联系,帮助其站稳讲台,不断提高授课质量。对于教学效果差的中青年教师,应进行针对性的连续听课,找出症结,指导改进。(三)对拟晋升聘任职称的教师和申请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院(部)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并参加每学期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三、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学校的教学活动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评议的积极性,开展学生评选“学生心目中的十佳教师”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设立教务处处长学生助理岗,吸收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四、建立院(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为了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应加强各院(部)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一)院(部)评价应根据学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