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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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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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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管理制度)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5-06-24【生效日期】2005-06-2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黑龙江省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1996年11月3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18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壹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壹次修正,根据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运营的,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壹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运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第四条省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省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且组织实施本条例。农垦、森工主管部门负责垦区、林区内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各有关部门于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和义务。第二章食品的卫生第六条食品生产运营过程中除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外,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壹)食品生产运营场所和坑式厕所、垃圾堆放处等污染源应当相距25米之上,和其他有毒、有害场所的距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食品生产运营场所不得同时生产、贮存或兼营有毒、有害及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不洁物品;(三)餐饮单位应当有足够周转的餐(饮)具,有专用消毒设备和防蝇、防尘等专用保管柜,且有专人负责消毒保管。宾馆、招待所餐厅、食堂及大中型饭店的餐(饮)具应当采用物理方法进行餐次消毒;小型饭店的餐(饮)具可采用物理方法或化学方法进行餐次消毒;无法采用物理方法消毒的餐(饮)具,应当使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四)有和食品生产运营相适应的防腐设施;(五)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容器应当加盖,且定期清洗;(六)食品加工机具的润滑剂不得污染食品;(七)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食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不洁物品。长途运输食品应当有外包装,易腐食品应当有冷藏或隔热设施。严禁食品和农药、化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同车(厢)运输。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专用容器和运输工具,且定期清洗消毒;(八)蜜饯、糕点、食糖、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用清洁、无毒的包装材料包装后出售;(九)贮藏食品和食品原料的仓库、贮藏室应当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应当离地30厘米,离墙10厘米,且设架分类存放;(十)食品生产运营人员上岗时,应当持有健康证明,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生产运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上岗时,不得戴戒指、手链等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及涂指甲油;(十壹)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工具售货。第七条食品生产运营者除应当执行《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外,禁止生产运营下列食品、物品:(壹)不符合国家关于兽药残留量规定的肉类及肉制品;(二)含未经允许使用农药、保鲜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及其制品;农药、化肥浸泡过的粮食、油料及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农畜产品;(三)非食用酒精兑制的酒类以及毒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四)含有囊虫等致病性寄生虫的肉、禽、水产品;(五)注水、掺水或使用色素的冻肉、鲜肉、禽类、水产品、鲜奶、水果、蔬菜等;(六)含有毒、有害物质的肉类、豆制品及其他食品;(七)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标识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八)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而用于食品、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九)为防病等特殊需要,省卫生行政部门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第八条出口转内销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和本条例规定。由国外、境外转回的出口食品,按进口食品有关规定管理。第九条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食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壹)属于卫生部规定既是食品又是药品范畴的;(二)为防治某种地方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需要的;(三)符合国家《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的;(四)按合同规定加入药物的出口食品,转销国内市场时,应当符合我国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第十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运营和使用,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