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EASTSOFT®municationTechnologyCo.,Ltd.(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6号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2,500万股每股面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1)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健先生、胡亚军先生、王锐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2)公司股东苏州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限公司、青岛大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拥湾高新创业投自愿锁定的承诺:资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陈一青先生、肖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刘佳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徐锦妹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刘佳生在本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1-1-2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重要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3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股,本次拟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崔健先生、胡亚军先生、王锐先生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苏州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大烨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拥湾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及董事陈一青先生、肖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本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刘佳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徐锦妹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