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委会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民主监督权益,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株办〔201x〕22号)的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促进村民自治相统一,坚持完善制度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以健全村务监督机构为基础,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机制为平台,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重点,明确监督职责,改进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二、组织设置机构设立。各村建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名称统一为“xX县XX乡(镇)XX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字体为黑色,悬挂与村党组织、村委会同规格的牌子。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常设监督机构,一般由 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任职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是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财会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成员及其近亲属或有其他明显特殊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产生程序及推选办法参照村民委员会的产生程序及选举办法,与村民委员会同期换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连选连任。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结果报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备案。成员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资格,并按有关程序补选缺额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测评中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要求罢免的;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三、工作职责及履职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依法依规对村级事务实施监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一)主要职责监督本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三农”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村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经营、处置与管理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监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二)履职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村“两委"会议;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主动收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