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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名府商品房买卖合同.docx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2020/9/9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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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台工商格备字【2012】1-1-07号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台州市江海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398号法定代表人:潘华平 联系电话:2营业执照注册号:3317企业资质证书号: 台房开字第33100000057委托代理人: 无 地址: 无邮政编码:无 联系电话: 无委托代理机构: 无注册地址: 无法定代表人: 无 联系电话: 无营业执照注册号: 无企业资质证书号: 无 邮政码: 无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种类 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北侧书生小学南侧地块、编号为台开国用(2010)第04993号商业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载明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的批准文件或合同是3310052009A21024。。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建设项目名称】【现定名"】【暂定名】江海名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315号,施工许可证号为3326101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的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现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台州市规划与建设局,预售许可证为 ;现售商品房备案机关为 无,备案号为无。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 单元 号房,或 。建筑层数地上12层,地下 1 层,该商品房位于第 层。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2010年7月12日至2050年4月19日。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商业、办公(1、2层商业,3-12层办公),属框架结构,,,,4-。该商品房有阳台无个,其建筑样式为【非封闭式】。该商品房相关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说明:见附件六。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应分摊的共有建筑名称及建筑面积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二)。除上述商品房买卖外,有出售(或赠送、出租等)车位、车库、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与、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本合同附件三。第四条 建筑区划内相关物业归属的约定在该商品房所在的建筑区划内,,坐落203、204,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下列物业属于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其他道路、绿地、场所、设施、房屋,属于业主共有。1、 车位,地下汽车位归出卖人所有(属人防工程的车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2、 车库,地下自行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属人防工程的车库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3、 除规划核准属于业主共有的、移交市政公用的和出卖人已经出售、安置、附赠的等以外,其他物业均属于出卖人所有。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绿地,及依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需要移交政府相关单位管理的物业,不属前款约定范围。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价款(大写) 元(小写 元)。2、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无元,总价款无 元。3、 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无元。按照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交纳新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期交纳标准为元/平方米(以相关部门确定并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的标准为准)。该款项未包含在本条约定的总价款中,由出卖人统一代交,在物业交付时向买受人收取。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1、当事人选择【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作为计价方式时,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