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央银行学教程第五章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第五章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
第一节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和贷款业务
与负债业务相同,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也是其基本业务之一,一般来讲中央银行的资产是指中央银行所持有的各种债权。
一、再贴现和贷款业务的重要性
(一)再贴现和贷款业务是中央银行提供基础货币、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渠道。
(二)再贴现和贷款业务是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具体手段。
二、再贴现业务
(一)再贴现业务的概念
再贴现也称“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将通过贴现业务所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转让,中央银行据此以贴现方式向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
(二)再贴现业务的一般规定
1、再贴现业务开展的对象
只有在中央银行开立了账户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才能够成为再贴现业务的对象。
2、再贴现业务的申请和审查
一般而言,中央银行设立再贴现窗口,受理、审查、审批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再贴现申请,并经办有关的再贴现业务(以下简称再贴现窗口)。
3、再贴现金额和利率的确定
(1)再贴现金额
再贴现时实付的金额按原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扣除再贴现利息计算:
再贴现实付金额=票据面额-贴息额
贴息额=票据面额×日贴现率×未到期天数日贴现率=(年贴现率÷360)=(月贴现率÷30)
(2)再贴现利率
大多数国家的再贴现利率是一种基准的官定利率,它是根据国家的信贷政策所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其他各种利率依据再贴现率的变动而调整。
4、再贴现票据资格的规定
商业银行等存款机构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票据,必须是确有商品交易为基础的真实票据,这在许多国家的金融立法中都有明文规定。
5、再贴现额度的规定
由于再贴现利率在大多数国家略低于货币市场利率,商业银行在资金不足和其他条件许可时,通常希望通过再贴现窗口取得资金。
6、再贴现的收回
再贴现的票据到期,中央银行通过票据交换和清算系统向承兑单位或承兑银行收回资金。
三、贷款业务
中央银行贷款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采用信用放款或者抵押放款的方式,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以及其他部门进行贷款。
(一)贷款业务的种类
1、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款:这是中央银行放款中最主要的贷款种类。作为“银行的银行”,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通资金,保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付能力,是中央银行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2、对非货币金融机构的放款
非货币金融机构是指不吸收一般存款的特定金融机构。
3、对政府的放款
中央银行对政府的放款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是政府正常借款
二是政府透支
三是债务投资性放款
4、其他放款
主要有两类:
一是对非金融部门的贷款
二是中央银行对外国政府和国外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对象是经过人民银行批准,持有金融业务许可证,在人民银行开立独立的往来账户,按规定向人民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证券买卖业务
中央银行证券买卖业务是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证券的买卖。
中央银行用自己发行的货币买入证券实际上是通过市场向社会投放货币。
卖出证券等于将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