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模型
蒋国萍陈英武
(国防科大人文与管理学院系统研究所, 410073)
摘要论述建立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模型的基本原理,探讨以灰色理论为评价的核心理论基础、定量统计的硬评价与定性分析的软评价融为一体的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模型。
关键词监狱管理 灰色评价
1 引言
管理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在所收集的充分信息的基础上,对管理现象及其属性进行价值判断。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罪犯罪后控制的最后场所,对维护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以及人民生活幸福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在为某省监狱管理局作管理信息系统时强烈感觉到,应该为监狱管理工作进行系统、综合的评价,这既有利于监狱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有利于社会和相关部门对监狱的监督,以及各监狱间的横向比较。但是,在评价监狱管理工作的诸多因素中,大量存在着不完全的灰色信息,因此,我们建立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模型。
2 灰色评价模型
评价原理
人本原理:《监狱法》明确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与他人通信、按规定接见亲属监护人、维持身体健康等权利,故在评价模型中,必须充分考虑罪犯应有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系统原理:监狱管理属于社会系统,我们应从它的五个主要特性即目标性、整体性、层次性、开放性出发来考虑问题。
灰色原理:将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系统,无论从其内部结构和机理还是外部现象均为未知或非确知,即均为“黑”,这样的系统就是黑色系统。相反的,研究对象的内部外部各种信息完全明确,这样的系统就是白色系统。显然我们所研究的监狱管理工作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在这个系统中既存在大量硬性的量化指标,如一段时间内,狱内案件的件数等,也存在很多未知或不全知的指标,如罪犯的改造效果等。由大量灰色单元构成的信息部分明确、部分不明确的系统称为灰色系统。因此,对于监狱管理工作,我们视其为一灰色系统,建立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模型。
动态原理: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模型应是一个动态模型。
还有一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合法性,由于监狱的特殊性质,它的一切活动都有法律的依据,因而我们建立的灰色评价模型,所有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严格按照《监狱法》、《人民警察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进行。
评价过程
首先各受评监狱进行自评,并将材料上报评价机构;然后评价机构大致分析材料与实际数据是否相差较大,若差异较大,便将其返回受评监狱进行自评;评价机构组织专门专家小组结合各受评监狱上报的材料对受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机构将初评结果发送受评监狱及相关机构,收集反馈信息;根据反馈信息,修改评价结果,并在系统内部公布正式结果。
评价指标体系
在这个灰色评价模型中,评价的总目标是监狱管理工作质量,第一层指标集为,是罪犯监管改造,是罪犯劳动教育改造,是监狱人民警察的管理。的下一级指标集,的下一级指标集,的下一级指标集。
该评价模型指标体系的三层层次结构见下图:
监狱管理灰色评价指标体系表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定性描述
灰类
评价等级
监管改造()
监狱安全设施设立情况
罪犯居住的监舍坚固、通风、透光、保暖,每人平均不少于3平米
A
B
C
戒具和武器使用情况
依法使用戒具,不滥用权利,不滥用戒具
下略
下略
罪犯逃狱、脱狱
逃狱事件发生的件数,事件发生后,监狱是否及时实行紧急追捕,是否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案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