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劳动者工资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
姓名:姜起祥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公共管理
指导教师:陈书全
20080601
劳动者工资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摘要权一生存权体系。作为积极性的权利,要求国家对作为弱者的劳动者群体给予倾斜性保障,包括最低限度的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的保障。应制定劳动基准法确定工资保障的基准条件;作为债权的工资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内容,根据私法自者工资权益的保护必须引起重视,使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现行的工资法律制度,存在着工资立法滞后、公法私法法律关系混淆、基本概念不清等问题;对侵犯劳动者工资权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同时一方面对违反属于工资基准条件的行为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却规定把具有民事债权属性的工资纠纷却交由行政机关处理,混淆了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不分,是导致职工工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立法根源。为了切实保护职工的工资权益,作者提出,工资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应尽快制定包括工资基准条件在内的统一的劳动基准法,未来的工资基准条件主要包括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延长工资时间工资支付制度、工资续付制度、工资扣除禁止制度五项基本制度,除此之外,还应尽快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和完善的法律责任制度。关键词:工资工资权法律保障工资是劳动者因劳动而获得的报酬,是劳动者及其家属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提供了劳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所谓工资权,就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权利。工资权具有人权和债权双重属性。作为人权的工资权,是劳动权的重要内容,归属第二代人治原理,表现为契约自由,要求国家不给予干涉,个人自主决定,就其行为负责,应适用民事规范。目前,我国存在着大量侵犯劳动者工资权的现象,因此对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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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攀糍:珈吁签字日期:乒~脚彳月/日签字日期:矽孝年易月¨日独创声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明垫邀直墓他霞塞挂剔座明的:奎拦亘窒蚱渌逃沟难换蛑な槭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未获得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学校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笫视帽臼谌ㄊ导师签字:
一、选题依据刖重的社会问题。劳动者是市场经济中的弱者,靠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的工资,以维持自己和家庭成员的生活。由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实质的不平等状态,当产生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往往不可能及时向雇主主张权利。一些雇主正是利用了劳动者的这种不利地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发生劳动者为讨要工资而付出生命代价的恶性事件。以致国务院总理亲自过问,责令各级地方政府动用手段限期“清欠”。工资是劳动者用血汗换取的报酬,是用来养家活口,维持生计的。在关于利益的分类上,属于“生存利益”,在关于权利的分类上,属于所谓的“生存权0凑障纸窀鞴餐邮艿乃枷耄浴吧嫒ā焙生存利益的保护,亦即对工资债权的保护,应当优于对企业债权的保护。工资权利是公权与私权的结合。工资权利不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问题,也是国家应该确保劳动者必须实现的权利。那么,产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原因是什么J裁赐锨防投吖ぷ饰侍庾苁欠锤捶⑸饕T蚴橇⒎ú煌晟啤N夜年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约第豕娑ǎ拊脊证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公平的工资及同工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我国《宪法》也规定“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诙隆肮竦幕救ɡ鸵逦确认劳动报酬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规定国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独投ā饭娑ǎ肮ぷ史峙溆Φ弊裱蠢头峙湓颍敌同工同酬ぷ视Φ币曰醣倚问桨丛轮Ц陡投弑救耍坏帽豢丝刍蛘呶薰拖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年原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对工资支付的办法、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的监督作了具体规定。年月帐┬械墓裨骸独投U霞嗖焯趵饭娑ǹ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