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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鸿泰产品宣导课件(客户经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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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鸿泰产品宣导课件(客户经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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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鸿泰产品宣导课件(客户经理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泰新鸿泰产品宣导课件(客户经理版)
出生36>0天至75周岁
身体健康者
一、投保范围
趸交
期交
五年
六年
十年
十年期交
十年满期
二、保险期间和交费方式
三、保险责任
满期返还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返还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红利收益
通过红利分派,让客户分享到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交费年度数
李先生
30岁
趸交10万元
6年满期
投保示例一
30
31
32
33
34
35
一次交清保费100000元
六年满期
36
身故保险金=107800元
满期保险金107800元
六年累积红利收益
年龄
意外生命保障
疾病生命保障
100000元
身故保险金=107800 元
保险期间内,将获得如下利益
王先生
30岁
10年缴费,年缴1万元
十年满期
投保示例二
满期领取:106800元
王先生的保险利益演示
缴费十年
30
31
32
33
34
35
40
身故保险金=10680元×身故时的交费年数
满期保险金106800元
十年累积红利收益
年龄
意外生命保障
疾病生命保障
10000元
身故保险金=10680元×身故时的交费年数
36
37
38
39
100000元
100000元
100000元
购买“国寿新鸿泰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同时,即可投保附加重疾险。
在财富、健康的双重呵护下,安享幸福人生。

30天—60周岁
健康者
投保范围
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
保险期间与交费方式
附加康友重大疾病保险(2010版)
搭配险种
保险责任
投保一年内患重大疾病,无息返还保费
投保一年后患大病,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一、恶性肿瘤;二、急性心肌梗塞;三、脑中风后遗症;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五、冠状动脉搭桥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