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单一国际注册的优劣势对比
优势
劣势
马德里注册
手续简便。国际商标申请人可仅需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仅需用一种文字提交一份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费用低廉。申请人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
时间快捷。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即可取得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如果被指定国在上述的规定期限内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指定国自动取得保护。
国家的局限性:除马德里成员国以外的其他国家都只能采取单一注册方式;
需要前置条件:需要在原属国先进行注册或申请
“中心打击”原则:如在五年内国内商标基础丧失,国际注册则随即将被撤销。
三省(即指省时、省钱、省事)原则仅是从总体而言的,在某些情况下并非如此,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指定各国并不会单独下发证书,这对于企业在宣传方面会有麻烦。
单一国际注册
可以获得注册国家的注册证,而不像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仅核发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国通常不单独发证。
部分国家在办理时非常快,如新加坡、英国仅在半年左右就可以下发注册证
单一方式办理即由代理直接转至国外律师,在每一个国家商标注册申请中,都会有专门的对应的专业律师予以监控申请流程,而马德里方式则不具备,如在马德里国际注册指定国中出现一些审查意见,马德里程序本身无法解决,只能再次委托当地律师予以解决。
主要在费用上,所有国家都进行单一方式办理原则会产生较高的注册成本。
注:1、马德里针对部分成员国并不省时:
如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诸多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单一方式办理往往在一年以内,最快的可能在半年以内就可以下发证书;然而,通过马德里注册途径,相当于需要国家商标局、国际局的中转,反倒使其办理时间延长。
2、针对部分成员国,并不省钱及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