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规定.docx

格式:docx   大小:62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风~吹 2021/5/28 文件大小:6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规定.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措施
为了高质量地做好接受委托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范公司业务,我们从项目评审的承接、计划、组织实施等环节入手,结合公司以前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定(包括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等方面的相关内控制度)专门制定了《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评审工作廉政制度》,《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评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责、权、利,把执业人员风险、成本效益和自身利益挂钩,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在项目评审工作中的责任。通过严格的职责区分,来最大限度地规避执业风险,减少或降低公司风险,保障公司信誉。
附件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附件二:《评审工作廉政制度》
附件三:《项目评审质量内部管理制度》


附件一:
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体系的组成
1、ISO 9001:2000质量体系管理控制文件
2、公司其他相关质量控制文件
3、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二、人员配备
1、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评审负责人组成一个领导小组,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昆明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评审业务各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全面防范、控制评审风险;
2、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评审业务中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对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复核,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3、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本专业的评审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专业评审人员的工作,防范、控制评审具体过程中的风险;
4、业务人员,要依据造价咨询业务要求,严格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项目评审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负责防范、控制自身评审内容的风险。
三、相关措施
为防止评审遗漏、评审错误等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风险,控制人员素质低、法规模糊、项目情况不清、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的风险来源,采取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法律法规培训制、项目评审例会制、重要事项汇报制、评审复查稽核制、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等质量控制措施。
1、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
通过对内部人员的考核和选择,形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法律法规培训制
对参与评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摸底考查,组织评审人员审前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评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
3、项目评审例会制
开展审前调查结果分析会、初审情况汇总会、审查期间碰头会等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全部情况,控制评审范围和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4、重要事项汇报制
要求参与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对重要事项及处理建议、自身难以处理的事项及时向上一级评审人员汇报并接受指示,以便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5、评审复查稽核制
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6、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
专业负责人对业务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负责人对各个部分评审结果进行复查,技术负责人对评审项目进行最终复查。


附件二:
评审工作廉政制度
1、认真组织全体评审工作人员学****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注协《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实施细则》和《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昆明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温家宝总理关于廉洁自律的“四个不准”,提高全体评审人员的思想认识。
2、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所有人员,时刻要以“四个不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被评审单位索要、收受任何礼物。
3、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接受被评审单位的吃请,不得参加评审单位举行的接风宴、饯行宴。
4、不得利用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