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现对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
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
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
1. 资金活动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资金预算、筹集、运用与回收、担保等
事项。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资
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印鉴票据的管理做出严格规
定,对资金管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保证相关机构和人员之间相互制约,
从而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决策程序,明确了股东会、董
事会和经理层对投资的审批权限,从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
实施。
2. 资产管理
公司成立了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资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制定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