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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4 年第 1 号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5-20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4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 2011 年 3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36 号)
和 2011 年 3 月 31 日《关于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1】196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备
案确认(基金部函【2011】315 号)后正式生效。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起始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并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到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期并与第二保本周期保本责任的担保人广州越秀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针对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以及第二个保本期担保人的变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据《金鹰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金鹰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
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刊登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起生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三年,投资者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
申购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到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本金的可
能性;未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转换出时不能获得保本担保,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此外,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如果发生《基
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投资者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申购或从第一个
保本周期转入到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亦存在着无法收回本金的可能性。第二个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可能到期终止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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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4 年第 1 号
型基金,到期具体操作以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担保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建议
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投资者购买本基金
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
年5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
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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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4 年第 1 号
目录
一、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