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0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75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01 月 2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
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
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品
种。投资者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
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
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
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4 年 1 月 2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起变更为“汇添富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募集 5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61
八、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62
九、基金的保本 73
十、基金的投资 91
十一、基金的业绩 108
十二、基金的财产 109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111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116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8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20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21
十八、风险揭示 126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3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7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73
二十五、备查文件 174
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汇添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