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证券分支机构新设规范指引.doc

格式:doc   大小:86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证券分支机构新设规范指引.doc

上传人:小健 2021/7/29 文件大小:8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证券分支机构新设规范指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证券分支机构新设规范指引
第一部份新设证券营业部
一、筹建阶段
第一条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形成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批。
第二条 由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新设筹建申请,同时抄送拟设 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三条新设筹建证券营业部申请材料包括:
(一) 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的申请报告;
(二) 新设证券营业部的可行性报告;
(三) 新设证券营业部的筹建方案;
(四) 新设证券营业部的筹建负责人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及证券 从业资格证书;
(五)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公司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七) 公司章程;
(A)公司对营业部内控制度,包括:公司对证券营业部员工管 理办法、公司对证券营业部业务运作管理规定、公司对证券营业部财 务管理制度、公司对证券营业部电脑人员管理制度;
(九)公司近两年度审计报告;
(十)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新设筹建证券营业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筹建负
责人即可进驻当地全面开展筹建工作。
第五条 筹建工作包括:选址、装修、办公设施及电脑系统配置 等,具体参见《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及《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异地迁址规范指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制定通讯方式、电脑设备配置、席位配置方案,报公司 信息管理总部和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审批并组织实施;新设证券营业部 持中国证监会的筹建批准文件,到证券交易所申请交易席位。
第七条 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部和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并 办理员工招聘及上岗前的培训事宜。
第八条 制定办公用品购置、单据印制方案,报公司总裁办审批 后置备。
第九条 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业务文本、单据、试业 模拟等各项开业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会同信息系统 管理总部、总裁办条 财务会计总部、稽核与法律事务部对营业部筹 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验收;经中国证监会验收 合格,方可申请开业。
第十一条 筹建的证券营业部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之日 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中国证监会原批准文件自 动失效。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当书面报中国证监会 批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营业部筹建阶段财务管理办法
(一) 新设证券营业部由总经理或筹建负责人会同财务及有关 部门负责人根据筹建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总预算报告,并尽可 能分明细项目且对相关项目做出说明,报公司财务会计总部审核。
(二) 除单项零星开支在5万元以下外,必须签订合同,财务 负责人必须参与各项合同的签订,并对筹建期间发生的一切开支进行 严格的监管,做到资金运用合理有效。
(三) 筹建期间所需费用均由总部拨付,各营业部根据工程进 度按月提供预算计划,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用款计划报总部审批后 下拨。大项开支申请必须附报相关合同或相关领导的意见等证明文 件。
(四) 严格财务开支。在预算内且按合同支付的款项由营业部 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准后支付;对超预算、超合同的支出部分, 需及时报总部批准。
(五) 营业部筹建期间,尚未建帐的,财务负责人需建立一套 完整的备查帐,详细记录拨付资金的运用和节余情况,并负责拨付资 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