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华盛恒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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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盛恒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版 本 号:A/0
文件编号:HSHH/GL-2017
状 态:受 控
编 制:苏 涛
审 核:宋永亮
批 准:张德运
分 发 号: 01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5日 实施日期 2017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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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3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4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6
第五章 休假制度 7
第六章 绩效考核制度 9
第七章 离职制度 12
第八章 关键岗位任职要求 13
第九章 移交制度 16
第十章 奖惩制度 16
第十一章 公司福利制度 18
第十二章 岗位管理制度 19
第十三章 附则 22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分,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合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斗殴以妨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越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侧,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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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情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事情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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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