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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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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答辩状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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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管辖权异议辩论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辩论状如何写?管辖权异议又有什么规定?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搜集的管辖权异议辩论状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协助。
管辖权异议辩论状范本1辩论人:莲xx,女,蒙古族, 40岁,老师,现住xx市松山区
被辩论人:xx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xx,经理。
现因被辩论人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案,辩论人认为被辩论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照,应当予以驳回:
一、 从合同商定分析松山区法院应当管辖本案
xxxx年5月2日,双方签订了楼房买卖合同,商定了购置楼房的位置、面积、价格、违约责任等,同时合同明确商定发生争议由松山区法院裁决。这就说明假如发生争议,由松山区人民法院管辖,另双方的这一商定,不违犯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因而原告向松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且商定大于法定。假如原告在起诉时不顾合同的这一商定向红山区法院起诉,才确实是错了。
被辩论人在上诉状中称,合同没有加盖公章,没有得到上诉人的认可。不知是被辩论人成心这么说,依然存在重度视力障碍,合同上加盖的被辩论人公司的大红印章,如何会视而不见呢。
二 从合同履行地分析松山区法院有管辖权
即便双方没有商定管辖法院,那么,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有明确规定。被辩论人的主要办事机构和营业地均在松山区政府南设的销售处;合同履行地亦在松山区,交付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而即便双方没有合同商定,松山法院也应当管辖本案。
我们认为,被辩论人只因而提起管辖权异议,实在是滥用诉权,恶意拖延诉讼。
综上,被辩论人所提出的管辖异议既没有事实依照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成立,故恳求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论人:莲xx
xxx年三月十日
管辖权异议辩论状范本2辩论人:XXX
住所:XX省XX市XX路X号X号楼X单元XXX室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杨xx,系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XX诉东莞XX木业特许运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向贵院提起上诉,现辩论人针对其提出的上诉辩论如下: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
一、双方当事人《协议书》中选择的管辖不明确,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
本案《协议书》中第三十七条商定在合作过程中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广州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商定本协议在广州签订“。上诉条款注明合同签订地为广州“并商定了广州市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没有详细明确是广州市的哪个法院管辖,属于商定不明,即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