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 100 名的基层单位,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 50 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 3名,不足 50 名的基层单位,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 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 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 7名的,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人。?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 100 名或 50 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一?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二?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它的基本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 2)组织党员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影响,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