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路安全“最后一道防线”公路护栏是设置于公路两侧、中央分隔带内或障碍物周围的一种安全防护设施。交通事故发生后,护栏能够拦挡事故车辆、吸收碰撞能量, 起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作用, 护栏之外可能就是深沟陡崖或对向车道,因此护栏常常被比喻为“应对交通事故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提高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设施。“防线”的有效防护公路交通事故中, 护栏的基本作用体现在阻挡、缓冲和导向功能三个方面。阻挡功能就是护栏要能够拦住事故车辆, 防止车辆穿越、翻越和骑跨护栏。缓冲功能就是要求护栏要有一定的吸收碰撞能量的能力, 以尽可能降低对车辆及车内人员的冲击。导向功能要求护栏能够引导碰撞车辆, 向行车方向大致恢复运行状态。护栏必须是一种刚柔适当的结构, 三大功能才能协调发挥。我国常用的水泥混凝土护栏、波形梁钢护栏和缆索护栏, 分别属于刚性、半刚性和柔性护栏, 阻挡功能依次降低, 但缓冲功能依次增加。这三种护栏都是“好”护栏,因特点不同,适用环境稍有区别。如水泥混凝土护栏阻挡功能强, 但缓冲功能有限, 小型车辆碰撞护栏损伤较重, 所以它适用于大型车集中、路外特别险要的路段。每一种护栏的防护能力都有确定的等级, 等级越高, 护栏能够有效防护的碰撞能量越大。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护栏的基本作用, 仅在低于其防护等级的碰撞条件下才能发挥, 超过其防护等级的碰撞, 要求护栏进行有效防护只能是“强护栏之所难”。“防线”的标准规范体系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路护栏标准规范体系,包含四类:性能评价标准、设计和设置规范、施工规范和产品标准。性能评价标准护栏的安全防护性能属于什么等级, 护栏是否具有某种等级的防护能力,需要依据性能评价标准进行评判。现行 JTG B05-01-2013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以下简称《安全性能评价标准》) 给出了护栏安全性能评价的方法和判定指标。《安全性能评价标准》规定, 所有在我国公路上用的护栏, 都需要进行实车足尺碰撞实验来评定安全性能。实车足尺碰撞实验有三个关键参数: 碰撞车型、碰撞速度和碰撞角度。这些参数是通过对我国车辆基本情况、交通运行情况以及交通事故参数的调查统计得到的, 能够代表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我国公路交通的基本情况。由关键参数可以计算得到碰撞能量, 按照碰撞能量对护栏的防护能力进行分级。目前我国的护栏防护等级划分为八级, 碰撞能量分别为 40 kJ、 70 kJ、 160 kJ、 280 kJ、 400 kJ、 520 kJ、 640 kJ和 760 kJ 。每一个防护等级都需要进行小轿车、客车和货车三种车型的碰撞实验。如最高防护等级 HA级, 碰撞能量为 760 kJ, 实车碰撞条件为: t 小轿车以 100 km/ h 的碰撞速度和 20° 碰撞角的碰撞、 25t 特大型客车以 85 km/h 的碰撞速度和 20° 碰撞角的碰撞、 40t 整体式货车以 65 km/h 的碰撞速度和 20° 碰撞角的碰撞,以及 55t 鞍式列车以 65 km/h 碰撞速度和 20° 碰撞角的碰撞,其中 25t 特大型客车、 40t 整体式货车和 55t 鞍式列车是公路合法行驶车辆的最大吨位。设计和设置规范具体路段上选择什么防护等级和结构形式的护栏, 由设计和设置规范确定。现行规范包括: JTG D81-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