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 作,提高管理水平,切实防范风险,积极促进我行票据业务稳 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 我行制订的日复审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的使用、 作废情况,审核作废汇票及未用退回汇票是否加盖作废章,审 核汇票销号凭证上登记的作废汇票及未用退回汇票号码与实物 是否相符、汇票联次是否完整,并审核重要空白凭证结存数量 与汇票实物是否相符;
(七)负责每日根据汇票第一联统计当日本行出票笔数及 合计金额,与风险审查岗和票据解付岗进行对账,并作好登记。
第八条 票据分中心票据解付岗工作职责
(一) 负责出票时在票据系统中逐笔录入承兑申请的票据 号码并打印银行承兑汇票,交票据审查岗复审;
(二) 负责对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做好防伪识别标记;
(三) 负责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领用、保管,按规定使用 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并做好使用销号及登记,对作废汇票和未用 退回汇票应立即加盖作废章(汇票上已签章的还须在签章处加 盖作废章),并在销号凭证上写明作废汇票及未用退回汇票的张 数和号码;
(四) 负责每日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领用、使用的相关凭 证移交相关部门;
(五) 负责每日将到期解付汇票信息录入票据系统,并与 财务会计部做好到期应解付汇票及其他相关凭证的交接工作;
(六) 负责每周四在票据系统中导出到期待解付清单与
2431科目明细数据进行核对;
(七)负责每日统计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张数及作废张数, 与风险审查岗和票据审查岗进行对账,并作好登记。
第九条票据分中心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 负责审批二级支行上报的用信信息、承兑申请、未 用退回申请和追加质押申请;
(二) 负责对辖内二级支行承兑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 负责辖内票据系统操作员代码的维护和管理;
(四) 负责承兑业务及票据系统操作的培训;
(五) 负责全面监督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查、审批、出 票、解付、查询查复及对账等工作;
(六) 负责对票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监测,定期向 领导汇报,提出票据业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七) 负责每月不定期对重要空白凭证、收到待解付汇票 至少查库两次。
第三章本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操作流程
第十条授信出账审批
(一)申请人申请办理差额承兑的,授信是前置条件。二 级支行要按我行关于授信业务的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后 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查、审批,审批通过并办理完相关担保手续 后,报一级支行审查审批用信,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审查纸质授信出账资料。二级支行将授信出账审核表及 相关授信出账资料上报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审查,一级支行审
查人员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是否按规定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主合同),合同要 素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合同是否经有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
是否按规定签订担保从合同,其中,担保方式为抵押 的,是否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是否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担保方式为以保证金及定期存单以外的质物,是否签订《最高 额质押合同》,是否办理质押登记或交付手续;担保方式为联保 的,是否签订《联保业务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方式为第三方 担保的,是否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保兑仓开展业务的, 是否签订《厂商银三方协议》;
申请授信出账金额是否在授信审批的限额及担保手续 落实的授信金额之内;
是否按规定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附件2), 承兑协议内容与用信审批内容是否相符;
授信出账审核表要素与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及对外 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是否相符;
是否落实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时明确的用信条件。
审查票据系统授信信息。二级支行客户经理在上交纸质 授信资料的同时,在票据系统中上报授信信息,由二级支行行 长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员审查, 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审查人员对二级支行在票据系统上报的授
信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票据系统录入的授信起止日期与综合授信合同的授信 起止日期应一致;
票据系统录入的授信用途与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的 授信用途应一致;
票据系统录入的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最高授信总额 应在有权审批机构审批的限额及担保手续落实的授信金额之 内;
票据系统录入的担保方式与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的 担保方式应一致;
票据系统录入的收款人与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同意的收 款人应一致;
票据系统录入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编号与银行承 兑汇票承兑协议的编号应一致。
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审查。一级支行风险管理部 负责人对二级支行上报的授信资料进行审查并在授信出账审核 表上签署意见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有权审批人审批。有权审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