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5
文档名称:

独立董事与监事的比 较研究.ppt

格式:ppt   页数:25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独立董事与监事的比 较研究.ppt

上传人:企业资源 2012/1/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独立董事与监事的比 较研究.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独立董事与监事的比较研究
主讲人:蒋力,赵重文
成员:郑峥,范文婷,徐文莎,
宋胜宏,易晨霞,李广义,马驹,Monica
研究大纲
一、背景知识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二、我国的立法现状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并存
三、存在的问题
四、理论上的职能定位和协调
五、借鉴——日本模式
附:拉美国家公司治理的概况
一、背景知识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世界上典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主要有德国式、美国式与日本式三种。
美国的一元制
董事会——
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业务执行机关、公司监督机关以及对外代表机关;
无专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公司中的监督职能由董事会承担;
美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外部独立董事的比例一般在2/3以上,起到了事实上的监督作用。
德国的二元制
德国式公司——
由股东大会、监事会和董事会三部分构成;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任命董事会;
监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的上级机关,其权力重点在于监督而非决策;
董事会—经营管理部门。
日本式的折中制
我国的立法选择
1993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确立监事制度为公司治理的基本制度;
2001年8月16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中第123条规定了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2004年12月7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条专门规定了: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我国的立法现状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并存
独立董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
;
;
;

7、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55条
;
;
;
;

监事会:《公司法》第126条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