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兰州大学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兰州大学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wo1230 2014/10/1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兰州大学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兰州大学重要工作督查督办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兰州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学校重要工作和领导批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质量及效率,建立有效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使学校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注重效率。根据工作任务的轻重、主次和缓急,做出督查督办安排,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
(三)务求实效。根据职责分工,领导带头,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督查督办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实效。
第二条党办、校办作为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协调办事机构,分别对党群工作和行政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必要时,党办、校办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督查督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督查督办事项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上级重要批示及交办、转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务会议重要决定及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月度工作推进会的落实情况;
(四)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学校领导批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督查督办的主要形式为定期督查、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
第五条定期督查主要针对学校年度工作要点、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对年度工作的督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对月度工作的督查,一般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督查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送督查督办通知。由党办或校办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向责任部门、单位发出《兰州大学督查督办通知》(以下简称《督查通知》)。
(二)责任部门、单位自查。责任部门、单位按照《督查通知》的要求,对所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兰州大学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办理情况报告》)。
(三)办理审查。党办、校办对报送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或未解决好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结果反馈与归档。党办、校办对《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分析综合,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汇报情况。定期督查事项办结后,及时将有关材料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归档。
对年度工作或月度工作的定期督查,还可采用定期统计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上级和学校明确要求限期完成的某一方面工作任务,不定期进行,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立项登记。在上级来文来电,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校务会议做出重要部署,以及校领导批交办事项后,由党办或校办根据办理时限及办理要求,拟定《督查通知》,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送责任部门、单位,同时做好登记。
(二)责任部门、单位自查。责任部门、单位按照《督查通知》的要求,对所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办理情况报告》。
(三)办理审查。党办或校办对《办理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或未解决好的问题,责成责任部门、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结果反馈与归档。党办或校办对《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分析综合,及时向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汇报情况,并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