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
汽车租赁政策法规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租赁经营服务的规范性要求,包括对经营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设备、租赁车辆、租赁服务的要求与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
。机动车行驶证的车主名称应与持证
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工商注册名称一致。
-2004的要求,持有当期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持有当期有效的绿色环保标志。
。
。汽车租赁经营者宜为租
赁车辆办理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及其他险种。
-2001的规定,对租赁车辆进行周期性技术维护,
包括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间隔时间)一般按原车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车辆使用环
境恶劣或使用强度较大的,应当相应缩短技术维护的间隔里程(间隔时间)。
,应由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进行操作和检验,并制作项目作业和项目检验单(表),履行记录和签字手续。
。
,及时进行车辆整备。
:全面检查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必要的调试、紧定、润滑、
清洁,补充发动机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和其他油、液,清点和备齐随车附件、工具、行
车牌证,使车辆恢复完好的待租状态。
。其中技术性项目由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
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和检验,并制作项目作业和项目检验单(表),履行记录和签字手续。
。
——发动机、底盘运转稳定、正常、无异响。
——制动、转向、离合、变速各系统操纵灵敏,工作可靠。
——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和蓄电池电解液加注量符合规定,通气阀(孔)畅通。
——车架、车身、悬挂、轮毂和各传动杆(件)完好无损,紧固部位紧定可靠,油脂润滑部位润滑充分。
——各部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电路连接正确可靠,灯光、仪表、喇叭、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齐全完好。
——轮胎完好,气压正常。
——车辆外观无明显损伤、缺陷和污物。
——车辆原配设施齐全完好,附加设施装配完好。
——车内整洁,无异味、无污渍,进行了消毒处理。
——行李箱内物件有序就位,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发动机机舱清洁,无明显油腻和污物。
——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故障警示牌、防盗装置等附属物件齐备、完好。
——行车牌证、检验标志、服务监督卡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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