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解读导引
湖南出版集团·湖南文艺出版社
第一部分
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的主要依据
一、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热爱社会主义祖、热爱中国共产党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学会学习
学会生存
学会合作
围绕普通高中的课程改革,深入开掘音乐教育的功能和作用(音乐教育在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努力使之与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实现对接。
二、对国内高中艺术课教学现状的调查、
分析
20世纪五十年代,部分城市高中有音乐课,但无统一的教学大纲及教材;多数地区高中不开音乐课,这种状况持续到1996年。
1996年,高中开设“艺术”必修课,包含音乐、美术两科,共70学时。
1997年7月,由原国家教委体卫艺教司编订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艺术欣赏课教学大纲》(初审稿)公布。
“艺术欣赏”必修课,总学时68,音乐、美术各34学时。
2000年教育部调整的高中教学计划,将“艺术欣赏”增为96学时。
由于师资、设备、教材及应对高考等原因,全国高中“艺术欣赏”实际开课率不足50%。
三、对国外部分国家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
比较、参照
A、美国
《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艺术被列为核心学科。
艺术教育国家标准:从幼儿园——12年级整体规划。
内容标准分为熟练水平和高级水平。
艺术课程包括舞蹈、音乐、戏剧、视觉艺术四科,分科教学,供学生选择学习。
美国中小学音乐课九项学习内容
1、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演唱一套各类曲目
2、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用乐器演奏一套各类曲目
3、即兴创作旋律、变奏和伴奏
4、在具体指导下作曲和改编
5、读写乐谱
6、音乐听赏、分析和描述
7、评价音乐和音乐表演
8、理解音乐与其他艺术和艺术之外其他学科之间
的关系
9、理解音乐与文化和历史的关系
B、日本
艺术课程包含音乐、美术、工艺、书道四科,分科教学,供学生从中选择学习
高中毕业最低学分:74
艺术课程最低学分:3
日本高中音乐科设:
音乐I——音乐II——音乐III,三者为程度(水平)递进关系音乐I、音乐II、音乐III内容均由两个模块构成
表现鉴赏
歌唱器乐创作
国际比较的结论:
1、各国十分重视艺术课对培养学生健全人品格和美好情操的陶冶作用。
2、艺术课的教学科目有较大的包容性,从一门到多门不等,所有科目均采用分科形式组织教学。
3、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与发展学生个性,满足不同学生需求的选择性相结合。
4、对作品在审美层次上的文化、情感体验,
以及判断、选择、描述与批评的强调,与
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艺术创造、表现和分
析的实际参与能力并重。
5、内容标准的要求有十分宽广的幅度。不少
发达国家高中艺术课程标准对艺术技能、
技巧的水平要求,常出乎我们的印象和估
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