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标准(试行)
“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落实了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促进了本地区社区教育的健康发展。
、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
,并列入经常性财政开支。原则上,。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老年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外来人群适应城市社会生活培训等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社区居民全年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总人次达到常住人 50%以上。
附件2
河南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月日
河南省教育厅制
二○一四年十月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基本
情况
总人口(万人)
常住人口(万人)
流动人口
(万人)
总面积(km²)
组织
管理
区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协调)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协调)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条件
保障
专职教师队伍(人)
兼职教师队伍(人)
专职管理人员(人)
兼职管理人员(人)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万元/年)
人均社区教育经费(元)
成效
2013年
社区居民接受教育培训的人次(人次/年)
参加青少年校外素质
教育的人次
接受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次
参加老年教育的人次
特色
品牌
活动
二、申报单位主要工作情况
(2011年以来社区教育工作总结)
三、申报和审核意见
县(区)政府
申报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教育行政部门
评估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专家组
评估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省教育行政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填报说明:
。
,附加材料必须加盖有关部门公章。
。
附件3
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
为加快我省社区教育发展进程,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标准。
(县、市)党政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对社区教育工作认识深刻,定期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将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中,并认真贯彻落实。
“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社区教育制度,并不断创新和完善。
(县、市)、街道(乡镇)、居委会(村)三级社区教育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开展社区数字化学习,并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区教育的管理,以信息化带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社区教育资源开发和服务程度较高。初步实现社区内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共享;社区内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得到较好地开发和利用;社区重视无形教育资源的总结、提炼和利用。
、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者队伍和辅导员(师资)队伍,并能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城市社区,区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农村社区,县(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并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全年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社区成员占全体成员的比例,城市社区达50%以上,农村社区达30%以上。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全年培训率分别达70%以上和50%以上;农村社区,农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全年培训率分别达50%和30%以上。社区教育机构有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场所和配备专有人员,能常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能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比例不低于50%。
,积极开发具有社区教育特点的课程资源,力求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学习型党政机关创建率达70%;学习型社区创建率,城市社区达60%,农村社区达40%。
,其中知晓度、认同度达70%以上;对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