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试行)
为了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学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地反映和考评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总则
(一)学生综合素质主要从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三方面综合考核来评分。反映学生其他素质的项目分别归入这三个方面。
(二)每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素质占20%,智育素质占70%,体育素质占10%。奖惩分分别记入德智体各项总分。
(三)学生每学年的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名次应在班上书面公布。毕业生按各学年的综合素质考评总分排出名次。
(四) 学生的德智体综合考评得分是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分计分办法
综合分=德育素质分+智育素质分+体育素质分
德育素质分=基本分×20%+奖励分-处罚分
智育素质分=(必修课的平均成绩×70%+考查课的平均成绩×30%)×70%+奖励分
体育素质分=(身体素质+课外活动分)×10%+奖励分—处罚分
三、德育素质分
计算办法:基本分×20%+奖励分-处罚分
(一)、基本分满分100分,以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卫生习惯、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几个方面考评。
1、政治表现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如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政治表现以零分计。政治表现满分为18分,分三级评分:
(1)积极主动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敢于批评各种错误言行的,可评13—18分。
(2)主动参加院、系组织的大部分活动,努力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国内外大事,能坚持原则的,可评7—12分。
(3)能够参加院、系组织的一些活动,有一定上进心,可评1—6分。
2、道德修养满分为15分,分三级评分:
(1)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俭朴、诚实谦虚、实事求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严于律己、爱护公物的,可评11—15分。
(2)具有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帮助他人,能够团结大多数同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可评6—10分。
(3)不注意文明礼貌修养,行为粗俗,处事不够冷静,团结同学较差的,可评1—5分。
3、集体观念满分为15分,分三等评分:
(1)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较好地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11—15分。
(2)有一定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参加部分集体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部分任务的,可评6—10分。
(3)集体观念较差,集体荣誉感淡薄,很少参加集体活动,不愿承担组织交给的任务的,可评1—5分。
4、学习态度满分为12分,分三等评分:
(1)学习态度端正,无迟到、早退现象,能自觉学习,刻苦钻研,按时按要求完成作业的,可评9—12分。
(2)学习态度一般,一学期内迟到、早退未超过3次,完成作业较差的,可评5—8分。
(3)学习态度较差,一学期内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