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农村经济发展关系研究
摘要: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我国农村各地区的生产条件、土壤质量、土地利用流转方式方法各不相同,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导致各个地方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同。农村土地流转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就探究其相关性,进行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从而促进当地新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新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和经济发展瓶颈进行一些研究分析。新农村经济发展起来了,又可以激励当地土地流转,促进土地流转高效率和土地的高利用率。
关键词:土地流转新农村经济相关性规模化
近几年全国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扩大,各地区在保证基本的土地制度前提下,进行了多种途径和方式的土地流转,但各地区取得的效果也不尽相同,对新农村经济做出的大小也不同。本文章着眼于土地流转利用变化的相关性, 为新时期新农村经济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优化配置做笔者个人的见解。
一、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农村经济发展的界定
要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与新农村经济的关系,首先必须界定土地流转与新农村经济的定义。一般我们所说的土地流转严格意义上其实就是指拥有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水面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也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这严格区别于在家庭承包制的制度框架下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而笔者所述的新农村经济是指农村集体经济,是成员按照一定区域或自愿组织起来,在生产与交换过程中以土地、资金或人力为资本实行某种程度的合作经营,并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经济组织形式,区别于农业工业产值的经济指标,具体指生产组织方式的集体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则是为了实现发展解决致富问题,更区别于为了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问题的家庭承包经营。从定义上层次看,土地流转是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而发展新农村经济即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可以看成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手段和途径。
二、农村土地流转对当地新农村经济的作用
按照一般经济理论来说,土地的使用权流转是在市场经济利益的引导下,这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也就是说引导土地流转后创造出的价值比原有土地不流转的价值更高。例如甲、乙各有1亩土地,其中,甲的生产能力和工具较强,1亩地利润为500元。乙的生产能力和工具较弱,一亩地利润200元。现乙将土地合法转包给甲(乙不从事其他的工作),甲按照原有的经营方式和水平,则两亩地的利润为1000元,然后,甲付300元给乙,甲的纯收人增加到700元,乙的纯收入增加到300元。
根据帕累托改进的相关理论,说明交易会成功。甲乙都会得到比原有更多的利润,边际报酬递减对于甲而言,1亩土地的价值已经实现了的最优状态。可以看出,这就是在在同样的土地资源下土地流转合理配置下所创造出来的价值,则土地流转对经济价值提高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以上假设在现实是存在的,在扩大原有的假设,就是进行规模化经营。选择生产能力最强创造价值最大的个人或经济组织,土地全部规模化经营。如原有的1亩土地的纯收入为500元,99亩每亩所创造的价值均低于或等于200元,现所有流向创造价值最高,土地总和为100亩,则按照原有的生产水平和经营方式,则创造的集体经济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