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学前教育科研的任务
学前教育科研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学前教育领域内存在或出现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揭示学前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便更好地指导学前教育实践。
几千年保留下来的教育历史遗产十分丰富。历代的教育家,如我国古代的孔子、孟子,现代的陶行知、陈鹤琴;外国的柏拉图、夸美纽斯、福禄倍尔、蒙台梭利等,他们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需要我们去整理、分析,从中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今天的教育发展服务。
㈠总结教育的历史经验
㈡研究学前教育的现状
对学前教育现状的研究是学前教育科研的重点。凡是学前教育现实中存在的问题都可以作为学前教育科研的对象,大到学前教育的目的、功能,小到幼儿园教学方法的革新、学科具体问题的解决等。
㈢预测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
学前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是为未来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的活动。学前教育科研一定要有超前性,以便从理论的高度对实践进行具体指导,这就需要根据现实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情况来预测未来学前教育的发展趋势,使学前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㈣开展教育改革的实验
社会不断发展,学前教育必须适应这种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势在必行。通过教育改革的实验,可以探索学前教育改革的思路和途径,为学前教育改革提供科学的依据或理论,揭示学前教育活动中的客观规律,指导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更好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㈤进行国内外学前教育比较研究
对不同国家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分析, 可以从中找出学前教育发展的共同规律和发展趋势。比较的目的之一是汲取别国之长,为我国学前教育决策和学前教育改革提供借鉴。通过比较,也可以研究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学前教育的共同规律和差异性,可以开阔视野,形成新的学前教育观念。
三、学前教育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具体的教育研究中,研究对象往往是儿童,有些研究有可能会对被试的心身健康造成损害,会涉及一些伦理道德的问题,会消极地影响被试的学习和生活,有些则涉及被试的隐私。为了保证教育研究的顺利开展,研究者须严格遵守教育研究的基本原则。
在研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被试,为此我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⒈自愿的原则
被试有不参加研究的权力,有中途退出研究的权力,若被试是成人应直接征得本人同意,若被试是儿童应征得父母或老师的同意。
㈠充分尊重被试的原则
⒉匿名的原则
被试有不署名的权力,研究者不能未经同意在研究报告中或在公开的场合披露被试的姓名。被试的姓名可以用号码来代表。
⒊保密的原则
被试有要求研究者对测得的有关自己的数据资料保密的权力。研究者可用号码而不用姓名登记所有被试的资料,可在研究结束后销毁测验的原始材料,不将研究结果告诉未经被试同意的其他人。
⒋无害的原则
当研究给被试身心造成损害,被试有追究研究者责任的权力。研究者应在研究实施前向被试承诺,研究不会对被试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如有可能会影响被试的心身健康的话,应事先向被试说明利害关系,以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研究者有责任去消除一切不良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