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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奖教实施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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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奖教实施方案(2).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黄江镇奖教实施方案(2)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推动我镇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全体教育工作者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现制定黄江镇奖教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多劳多得、优质多得、多贡献多奖励”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校的活力,提高竞争意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我镇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二、奖教范围
全镇中小学、幼儿园,黄江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镇教育系统在职人员。
三、具体奖项及其规定
1、基本要求:
坚持全面、客观的评价标准,实行定量定性相结合,量化评奖条件,发挥奖教实效。
2、奖项类别:
(1)、学校管理量化考核先进奖;
(2)、先进集体奖;
(3)、先进个人奖;
(4)、毕业班成绩优秀奖;
(5)、特殊贡献奖。
四、奖教金颁发条件和奖金额
学校管理奖:
学校学年度管理工作量化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奖40000元、良好的奖20000元。(每学年奖励一次,考评等级分取两个学期考评基础分的平均分)。
先进集体奖:
1、凡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或教育部与其他部委联合授予的先进集体;团中央命名的少先队红旗大队(中队)奖50000元。
2、凡被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授予的先进单位奖30000元。
3、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或省教育厅与其他单位联合授予的先进单位奖20000元。
4、凡被镇委、镇政府、镇宣传教育办或市教育局与其他单位联合授予的先进单位奖6000元。
5、凡被市教育局各科室评为党、团、队和科组等部门先进单位的奖3000元。
6、凡被镇宣传教育办评为先进学科教研组、先进少先队大队的奖1000元。
以上各种奖励获奖单位,将获奖证书原件交镇宣传教育办验证,并将复印件交宣传教育办存档。
先进个人奖:
1、凡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的奖10000元。
2、凡被教育部或教育部与其他部委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奖8000元。
3、凡被除教育部以外的各部委授予的各种先进人物的奖6000元。
4、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英雄人物、先进工作者,“南粤杰出教师”的奖5000元。
5、凡被省教育厅授予的全省教育先进工作者,“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的奖3000元。
6、凡被省教厅与其他单位联合授予的先进个人,“南粤教坛新秀”的奖2000元
7、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授予全市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先进(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的奖1500元。
8、凡被市教育局与市其他单位联合授予的先进个人的奖1000元。
9、凡被镇委、镇政府、镇宣传教育办授予全镇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教师、先进(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的奖800元。
10、凡教职员工在参加镇宣传教育办、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教育部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活动获奖者,镇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市级、省级、国家级按镇级相同等次奖金额相应增加500元,1000元、1500元。同一种竞赛只取最高级别奖,考虑到此类活动有集体力量成份,因此由获奖者所在单位合理分配所得奖金。
11、凡教职员工在参加镇宣传教育办、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教育部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各种非学科竞赛活动获奖者,镇级一等奖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