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实施
xxxx-xx-xx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10-06-01实施
2010-××-××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2003《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本标准与GB -2003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在范围中增加了大肠杆菌的内容;
——增加了术语、目的、试验的解释;
——在试验原理中增加了“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利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来检测点突变,涉及DNA的一个或几个碱基对的置换、插入或缺失”,并增加了关于大肠杆菌的内容;
——将仪器中的洁净工作台修改为生物安全柜,将蒸汽压力锅改为灭菌设备;
——增加了磷酸盐贮备液的英文名称并细化了配制方法;
——明确组氨酸-生物素溶液进行灭菌;
——不要求对DMSO进行灭菌,但要保证无菌操作;
——推荐辅酶-Ⅱ和葡萄糖-6-磷酸钠盐溶液现用现配;
——增加制备S9的方法;
——修改进行菌株基因型鉴定的条件;
——明确要求增菌培养时要使细菌数达到1~2×109/mL;
——删除受试物特殊处理的后三条,只留对可能含有组氨酸的受试物的处理方法;
——修订了选择溶剂的要求;
——修改了剂量设计的内容,明确增加了进行预试验的要求和推荐的剂量间隔;
——增加了可用细菌的种类和组合;
——将试验方法中观察结果的时间延长至72小时(必要时);
——调整了标准的对照组设置;
——增加了生物素缺陷型菌株的鉴定;
——增加结果判定的内容;
——增加试验报告的要求;
——附录中增加了“试验菌株的基因型和检测类型”和“OECD和USFDA推荐的阳性诱变剂”,并根据细菌种类的增加相应增加了“试验菌株生物学特性鉴定标准”的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1 范围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包括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和大肠杆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本标准主要规定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的基本技术要求,选择大肠杆菌进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时应参阅有关文献。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因素的致突变作用,检验对象包括食品及其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及食品污染物。
2 术语和定义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是以营养缺陷型的突变体菌株为指示生物检测基因突变的体外试验。常用的菌株有组氨酸营养缺陷型鼠伤寒沙门氏菌和色氨酸营养缺陷型的大肠杆菌。
碱基取代型基因突变
指DNA多核苷酸链上某个碱基为另一个碱基取代,引起DNA碱基序列异常。
移码型基因突变
指在DNA碱基序列中插入或缺失了一个或几个(除了3和3的倍数)碱基,于是按三联密码连续阅读的规则,该部位以后的密码子组成全部改变,指导合成的多肽链也全部发生改变。
3 原理/实验目的
检测受试物对微生物(细菌)的基因突变作用,预测其遗传毒性和潜在的致癌作用。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利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来检测点突变,涉及DNA的一个或几个碱基对的置换、插入或缺失。鼠伤寒沙门氏菌和大肠杆菌的试验菌株分别为组氨酸缺陷突变型和色氨酸缺陷突变型,他们在无组氨酸或色氨酸的培养基上不能生长,在有组氨酸或色氨酸的培养基上才能正常生长。致突变物存在时可以回复突变为原养型,在无组氨酸或色氨酸的培养基上也可以生长。故可根据菌落形成数量来衡量受试物是否为致突变物。
某些致突变物需要代谢活化后才能使上述细菌产生回复突变,受试物要同时在有和没有代谢活化系统的条件下进行试验。
4 仪器和试剂
仪器
实验室常用设备、低温高速离心机、低温冰箱(-80℃)或液氮罐、生物安全柜、恒温培养箱、恒温水浴、灭菌设备、匀浆器等。
试剂
培养基成分或试剂除特殊说明外至少应是化学纯,无诱变性。避免重复高温处理,选择适当保存温度和期限,如肉汤保存于4℃不超过六个月,其它详见下述各培养基及溶液内容。
营养肉汤培养基
,
胰蛋白胨 ,
,
磷酸氢二钾(),
加蒸馏水至 500mL,
加热溶解,, MPa 20min灭菌,普通冰箱保存备用,保存期不超过半年。
营养肉汤琼脂培养基
琼脂粉 ,
加营养肉汤培养基至 100mL,
, 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