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国烹饪(餐饮服务)
大师、名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
为引领行业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我国餐饮行业不断发展,中国烹饪协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的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统一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评定条件》要求,进行评估认定。
二、认定时间、地点:
(一)个人申报集中认定时间
——扬州大学;
——昆明(第二十一届中国厨师节期间)。
(二)集体申报认定时间
在收到完整申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
三、申报程序
《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申请表》报省级协会初审,通过初审的,由省级协会汇总后报中国烹饪协会;已获得名师称号的个人,也可以直接报给中国烹饪协会,我会将委托省级协会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集中认定。具体工作委托北京中烹协经济技术开发公司负责。
:包括申请表、基本条件表、个人简历、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发表作品及荣誉证书复印件、专著、代表菜点照片等。
申请表及基本条件表须在申报时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在集中认定时提交。
四、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010-63281762/63314460
联系人:高原、刘天娇
传真:010-63280015
电子邮箱:a-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7号贵都国际中心B座16层邮编:100801
五、附件
、名师评定条件
、名师评定条件
(餐饮服务)大师、名师申请表
(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基本条件表
中国烹饪协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中国烹饪大师、名师评定条件
一、中国烹饪大师评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企业组织运营、开拓能力;
,热爱烹饪事业和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本企业及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
,年龄在40周岁以上且获得高级技师称号(或获得过中国烹饪名师称号);
(二)理论要求
,精通烹饪工艺全流程;
、饮食营养、卫生、膳食平衡等方面具有深刻认识;
(政)管理、餐饮成本核算和控制的专业理论、实践知识;
,熟悉餐饮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5. 有一定的烹饪美学知识,对烹饪原料的色彩搭配和食物造型艺术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了解我国及世界主要民族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礼仪和饮食禁忌,在弘扬饮食文化方面曾做出过突出贡献;
、市(直辖市)、自治区级以上(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期刊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的专业文章或出版过烹饪专著。
(三)技术要求
、个人烹饪技艺精湛,;
,对某一流派风味菜点的形成或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在当地乃至全国烹饪界有较高的威望;
,成绩优异,获得过两次以上金奖,或在全国餐饮业技术交流竞赛活动中担任过两次以上评委,或在历届全国烹饪技术比赛中担任过评委;
;
,有公认的或权威机构认可、并受市场欢迎的特色菜点不少于10道;
、面点高级技师的知识和技术能力。
(四)其他要求
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使用现代化厨房设备。
二、中国烹饪名师评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企业组织运营、开拓能力;
3. 在工作及生活中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热爱烹饪事业和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在本企业及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
,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获得技师称号(或获得过省级协会表彰的烹饪大师称号满1年以上);
(二)理论要求
,有较高的烹饪理论水平,精通烹饪工艺流程;
、营养、卫生、膳食平衡具有深刻认识;
(政)管理、餐饮成本核算和控制的专业理论;
;
5. 在省、市(直辖市)级以上(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