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路灯采购
招标编号:2012XSZFCG287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二年十二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石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路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2XSZFCG287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路灯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灯具生产企业;(6)其它条件包括:投标企业随带灯具实物样品(所投灯具必须是本厂自行生产的产品),;(7)具有城市道路照明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8) 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照明产品检测报告;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zbtb 或/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8、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月7日。每天8:00-11:30,14:30-16:50(节假日除外)。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
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10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开标时间:2013年1月8日10时3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3、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李姝华    电话:0574-65733011 邮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2XSZFCG287G
项目名称: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路灯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9-703001040012500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至货款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灯具质保期满后付清。
交货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40天日
交货地点:石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质保期:其中钠灯的质保期为12个月,LED灯具的质保期为36个月,时间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和保养。
5
采购人:象山县石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2月19日至2013年1月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5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逾期者视作弃权。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李姝华联系电话:0574-65733011;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8日10时30分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3年1月8日10时30分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
9
投标书价格标3份,技术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提供银行回单到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