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省中医基本现状普查方案
为做好我省中医基本现状普查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标
(一)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服务资源状况,分析中医医疗服务资源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二)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分析中医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及资源利用水平。
(三)了解中医医疗机构运营状况,分析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及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了解我省中医医疗机构的主要特色和优势,分析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探讨有利于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
(五)了解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现状及中医药继续教育情况,分析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需求及继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六)了解我省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基础条件、人力资源、经费投入和成果转化等情况,分析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资源投入及产出现状,探讨加强中医临床科研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
(七)了解我省中医药发展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考察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程度,分析有关政策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产生的影响,研究提出促进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调查内容
(一)中医医疗服务资源状况:医疗机构中医药有关科室、房屋、人员、床位、特色设备等配置状况。
(二)中医药服务提供情况: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服务质量、中医各临床科室服务情况。
(三)中医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中医医疗机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业务收入与支出情况、政府补助情况、人才引进情况等。
(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医疗机构中医重点专科、优势病种、特色疗法,特色优势服务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益状况等。
(五)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数及其结构状况、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医疗机构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需求情况。
(六)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基本情况:中医药科研基础设施设备、人员队伍、科研经费、成果转化和应用情况等。
(七)中医药发展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市级以下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状况、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状况、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有关中医药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
(一)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
(二)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
(四)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
(五)中医类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由调查对象自我填写。
对于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并负责调查表的收集、核查以及调查数据的录入和提交。
五、调查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开展和调查的质量,必须对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并贯穿于调查全过程。
(一)调查方案设计和论证
调查方案设计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围绕调查目的对调查指标进行认真筛选和清晰解释。对调查方案进行反复、多方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及专家的意见。调查方案设计完成后组织开展预调查,检验其科学合理性及可行性。
(二)调查对象清查
各市在开展正式调查前,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省级、地市级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将医疗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经济类型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设置/主办单位代码、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法定代表人、执业地点、联系电话、填表类型(即表号)等登记造册后,报送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
各市审核汇总后,务于6月10日前报送厅中医药综合处。
(三)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各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和填表人员等。
2、通过培训,使各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和填表人员等了解开展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调查范围和指标含义,掌握数据填报和质量控制办法及其要求。
3、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市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及填表人员的培训;市级中医药管理局部门负责县级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县级及以下填表人员的培训。
(四)数据核查
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质量核查人员对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提交的调查表逐份审核,对录入的调查数据逐条校对。
2、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查本辖区内各县(区、市)上报的调查表总数与应调查对象总数的一致性;随机抽取各县(区、市)调查对象总数的5%,复核录入数据与填报数据的一致性;对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