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
药材和饮片的检定包括“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测定”、“含量测定”
等。检定时应注意下列有关的各项规定。
一、检验样品的取样应原材和饮片取样法(通则 0211)的规定进行。
二、为了正确检验,必要时可用符合本版药典规定的相应标本作对照。
三、供试品如已破碎或粉碎,除“性状”、“显微鉴别”项可不完全相同外,其他各项应符
合规定。
四、“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
断面)及气味等特征。性状的观察方法主要用感官来进行,如眼看(较细小的可借助扩大镜或
体视显微镜)、手摸、鼻闻、口尝等方法。
1、形状是指干燥药材和饮片的外形。观察时一般不需预处理,如观察很皱缩的全草、叶
或花类时,可先浸湿使软化后,展平,观察。观察某些果实、种子类时,如有必要可浸软后,
取下果皮或种皮,以观察内部特征。
2、大小是指药材和饮片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薄。一般应测量较多的供试品,可允
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测量时应用毫米刻度尺。对细小的种子和果实类,可将每
10 粒种子紧密排成一行,测量后求其平均值。测量时应用毫米刻度尺。
3、表面是指在日光下观察药材和饮片的表面色泽(颜色及光泽度),如用两种色调复合描述
颜色时,以后一种色泽为主,例如棕黄色,既以棕色为主,以及观察药材和饮片表面的光泽,
粗糙,皮孔,皱纹,附属物等外观特征,观察时供试品一般不作预处理。
4、质地是指用手折断药材和饮片时的感官感觉。
断面是指在日光下观察药材和饮片的断面色泽(颜色及光泽度),以及断面特征。如折
断面不易观察到纹理,可削平后进行观察。
5、气味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嗅感与味感,嗅感可直接嗅闻,或在折断、破碎或搓揉时进行。
必要时可用热水湿润后检查。味感可取少量直接口尝,或加热水浸泡后尝浸出液。有毒的药材
和饮片如需尝味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6 、药材和饮片不得有虫蛀、发霉及其他物质污染等异常现象。
五、“鉴别”系指检验药材和饮片真实性的方法,包括经验鉴别、显微鉴别、理化鉴别、聚
合酶链式反应法等。
浮
1、经验鉴别系指用简便易行的传统方法观察药材和饮片的颜色变化、 沉情况以及爆鸣、
色焰等特征。
2、显微鉴别法系指用显微镜对药材和饮片的切片、粉末解离组织或表面以及含有饮片粉
末的制剂进行观察,并根据组织、细胞或内含物等特征进行相应鉴别的方法。照显微鉴别法(通
则 2001)项下的方法制片观察。
3、理化鉴别系指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对药材和饮片中所含某些化学成分进行的鉴别试
验。包括一般鉴别、光谱及色谱鉴别等方法。
(1)如用荧光法鉴别,将供试品(包括断面、浸出物等)或经酸、碱处理后,置紫外
。
光灯下约 10cm处观察所产生的荧光。除另有规定外,紫外光灯的波长为 365nm
(2)如用微量升华法鉴别,取金属片或载玻片,置石棉网上,金属片或载玻片上放一
高约 8mm的金属圈,圈内放置适量供试品粉末,圈上覆盖载玻片,在石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