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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必须改革创新——兼谈上海发展督导评估的探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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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育督导必须改革创新——兼谈上海发展督导评估的探索
作者:张岚
教育部王湛副部长在2002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目前,督导工作在思想观念、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还存在着与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适应或不适合的问题,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创新,是摆在全体督导工作者面前的艰巨任务。”这就为教育督导与时俱进,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个新的课题。
教育督导要与时俱进,必须把握教育改革的发展方向,研究世界教育督导和评估的发展趋势,坚持改革,开拓进取,敢于在理论上、制度上、机制上和方法上创新,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完善。
上海市对学校发展性评估的研究和实践,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上开展的。这一历时三年多的研究与实践,参与面之广、影响之大是上海教育督导史上前所未有的,它给上海的教育督导事业带来了勃勃生机,有力地推动着上海的基础教育工作。
一、树立发展性教育督导新理念
理念虽看不见,摸不着,但它无时无刻不在指挥着我们的行动。对督导评价来说,不同的教育价值观就会有不同的教育评价观。因此,对督导人员来说,转变陈旧的教育价值观、评价观,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价值观和督导评价观是一个首要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敢于反思、敢于严格分析自己的工作、剖析自己的观念。若一味沉醉于往日的功劳,满足于已有的成绩,势必导致墨守成规,故步自封,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当前,在对学校的督导工作中哪些观念需要转变呢?我觉得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要从“验证”、“分等”转变为更注重“改进”、“推动”上,从与行政手段结合干预学校工作转变为更注重参与学校发展上。
督导既然是实现国家教育意志的—种保障,就应该十分注重研究我们的督导对象,就应该认真研究学校的需求,研究如何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和支持。
学校的发展呈现阶段性。—般来说,大致可分为稳定、发展、成熟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校由无序、不稳定状态逐步到有序、稳定状态。处在该阶段的学校最需要的是规范:办学条件的规范,管理的规范;第二阶段,学校从稳定到体现特色,其主要精力放在如何优化管理,提高办学质量上;第三阶段,学校由特色办学到全面优质,进行更高层次的教育实验,逐步形成品牌。这个阶段的学校更需要的则是指导、咨询。面对这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学校,如果督导以固有的模式与标准去进行,就必定适应不了学校发展的需求。只有确立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热情关注学校的发展需求,努力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支持与帮助,指导学校依法自主发展,才是督导的根本目的。
另外,传统的鉴定性评价有其局限性。鉴定性评价在规范、达标、分等评级的工作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它重“昨天”易忽视“明天”的发展;它重结论易忽视发展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发展性。由于“结果”往往与各种利益挂钩,因此学校对评价势必花大量精力去准备,有选择地将最好的一面展示给督导人员,有意无意地掩盖问题,不可能去深入思考学校还存在哪些不足,应该如何持续发展。而督导人员往往看不到学校的“常态”,很难涉及深层次的问题,也就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及深刻性。督导中,只讲成绩不讲问题,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所见,根源也就在这里。因此,改变单纯的以“验证”为唯一目的,树立以有效推进学校发展为目的的督导观显得十分必要。
,要从单一的被督评对象转变为既是被督评对象,更是评价的主体之一。
从目前状况看,在对学校的督导活动中,学校大多处在“被督”、“受检”的地位,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督前精心准备,督时小心翼翼,结果“宣判”后如释重负。这种现象正常吗?在督导活动中,学校到底应处于什么地位?督导者与学校间应是什么关系?如何调动学校在整个督导活动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反思。
我以为,既然学校发展的主体是学校自身,那么对学校的评价主体之一也应是学校。既然督导的目的是促进学校的发展,那么督导的真正作用也就在于促进学校学会自我评价,通过自评与他评的结合,找到发展的动力与方向。
从现代教育评价发展趋势看,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自我评价。必须承认,被评单位能最清楚认识自己的长处与不足,在改进自己工作方面有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督导必须变学校的“被动受评”为“主动自评”,变“自评为督评服务”为“自评是评估的基础”,将指导学校学会自评作为重要任务。
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督导者与学校应努力构建一种新型关系。督学决不应居高临下当“你做我评”的“钦差大臣”,也不能光当“教育警察”、“裁判”,在更多的场合下,应是“教练”、“良师益友”。对学校来说,则应把督导当作一次发展的契机,积极主动地投入,做到在督导全过程中学校、督导者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