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审计收费与审计独立性的概念(一)审计收费的概念审计收费是审计服务供需双方就审计服务供求所达成的价格,是审计师和被审计单位方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对审计客户而言,审计费用形成其审计服务购买成本并直接抵消利润。基于经济人假定,只有当审计服务所带来的价值大于购买审计服务本身的成本时,审计客户才会接受某种质量水平的审计服务;对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审计收费形成营业收入并直接导致利润增加。同样基于经济人假定,只有当审计收费收入大于其提供审计服务本身的成本时,会计师事务所才会有供给审计服务的动机。审计收费的高低是许多公司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样也是会计师事务所供应何种质量审计服务时考虑的因素,只有当审计收费水平符合审计服务供求双方的利益需求时,才能形成有效的审计供给与审计需求。在我国,审计服务作为一项特殊性的产品由会计师事务所有偿提供,因而本文所指的审计收费就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后取得的报酬。审计收费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向谁收取费用。目前我国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是由被审计单位直接向会计师事务所付费,即直接支付方式。,即会计师事务所应收多少审计费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有计时和计件两种标准,可由双方防商选择。。审计费用支付时间一般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在目前的审计实务中,绝大多数公司是在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后一次支付。。前者是指审计费用与非审计费用的比例,后者是指某一客户的付费占整个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的比例。对于前者审计费用与非审计费用的比例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后者在一些法律制度或行业规范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这一比例被明确规定,如香港会计师公会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同一客户取得的收入不能超过会计师事务所总收入的15%。高于这一规定比例时,事务所将被认定为缺乏独立性。我国对具体的比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二)审计独立性的概念对于独立性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和审计职业界及监管界进行了长期的探讨,尽管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但一直却没有一个公认的精确定义。以下列出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莫茨(Mauts)和夏拉夫(Sharaf)在《审计理论结构》中指出,审计独立性涉及两方面:一是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事实上的独立性,即实务人员的独立性(Practitioner-independence);二是审计人员作为一种职业团体的外观上的独立性,即审计职业的独立性(Profession-independence)。迪安格罗(DeAngelo)认为,审计独立性是在发现会计信息存在错误和舞弊时,审计师顶住客户压力对错误和舞弊加以披露的能力。独立性水平被确定为在发现违规行为的条件下报告违约行为的条件概率。马基(Magee)和梅森()在《审计收费和独立》中指出:“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与其做出的报告决策的一致性。”即判断与报告一致时就是独立的。曾任美的托马斯·G·希金斯(Thomas·G·Higgins)在1962年对独立性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提炼和概括,认为注册会计师必须拥有的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我国基本采用上述的定义。《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认为: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形式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与被审计企业或个人之间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它可分为组织上的独立性、经济上的独立性与伦理上的独立性等。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鉴证过程中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发表鉴证意见时不受外界压力的影响。形式上的独立性是实质上的独立性的重要前提,没有形式上的独立性往往就没有实质上的独立性,即使有也不会令社会公众相信。二、审计费用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一)理论逻辑解释审计收费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主要应用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产品定价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等进行解释。:两权分离使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投资者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采取将经理们的报酬与其经营业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但这又会加大经理们虚报业绩,侵害投资者利益的可能性。因此,投资者在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的同时,必须对经营者进行必要的约束。因此,聘请能代表全体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财务专家进行财务报表可靠性的验证,就是必然的选择。于是就产生了所有者(委托人)聘用注册会计师对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