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篇一: 一、本所实行日常工作主任负责制,重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所务会议制,财务管理公开制。二、严格执行司法行政部门各项管理规定,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三、接受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完成县司法行政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争创一流。四、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后由主任确定承办人员,当事人指名要求委托的人员,法律服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力满足; 五、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需减免代理费的案件应由主任决定委托人员办理。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一、遵纪守法、热忱服务二、依法办事、维护权益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四、廉洁自律、维护声誉五、认真学****加强修养六、勤奋工作、与时俱进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担任本辖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合伙组织及公民的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审查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服务文书,参与协商和谈判,参与协调、仲裁活动,申请行政复议,代理合作、担保、分家析产等单项民事、经济法律事务等; (4)主持调解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性纠纷及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民间纠纷。(5)解答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各项具体法律事务的方法和途径及政策咨询; (6)代写法律事务文书:诉讼法律事务、非诉讼法律事务及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协助开展证前服务、办理公证申请、***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证后服务; (8)办理见证:在积极开展协助办理公证业务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予审查和证明,并监督协议或合同的履行; (9)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篇二: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一、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制度二、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三、财务管理制度四、执业工作制度五、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六、责任追究制度七、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八、例会制度九、政治学****制度法律服务所所务管理制度一、本所实行日常工作主任负责制,重大事务民主管理制,重大决策所务会议制,财务管理公开制。二、严格执行司法部各项管理规定,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统一法律文书,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等。三、自觉接受区司法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完成局里交给的各项任务,配合办事处中心工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争创一流。四、共同研究制定本所发展规划,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各项措施,审议本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五、审议本所重大财务开支项目,勤俭节约,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装备建设,不断改善执业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六、评议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实绩、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年度考核;审议本所人员的奖励和处分。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恪守职业道德,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不得压制、侮辱和刁难当事人,不得做有损当事人和顾问单位合法权益的事情。三、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恪守职责,秉公执法。四、工作认真负责,讲求质量和效率,注重社会效益。五、廉洁服务,克己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假公济私和以权谋私,不得吃请受贿,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额外报酬。六、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案情和当事人的隐私。七、工作规章和纪律要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要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八、努力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注重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九、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的监督。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并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财务管理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财务制度。三、单独设立帐户,由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目。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会计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填制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工作的规范有序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四、财务实行主任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和审批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督。五、会计负责会计事项和财务活动的审核监督,及时向主任反映和报告财务状况,审核和汇总会计凭据,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登记,并进行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做好物价年检、税务登记、年检、申报工作。六、出纳员负责法律服务所全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