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现金股利支付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关键词:现金股利支付投资音利益保护委托代理理论
摘要:本文对现金股利支付与投资者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并对目前存在的观点进行了介绍和评述,同时指出了该问题未来的研究方向。
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具有强烈的派现偏好,这是近年来学者们发现的重要现象之一。。然而,对于大股东为什么偏好发放现金股利,以及现金股利支付与投资哲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目前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本史将对最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进行介绍和评述,吲时指出了该题未来的研究方向。
一、现金股利支付有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观点
目前,主要有自由现金流理论和委托代理理沦这两种理论认为现金股利支付有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
自由现金流理论认为,公司经理与股东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股利政策的选择上。经理控制的公司更倾向于较低支付率的股利政策,并将自由现金流投入到损害公司价值的项目中或者用于盲目扩大组织规模;股东控制的公司则更倾向于较高支付率的股利政策,井根据公司的成长性积微地调整股利政策。自由现金流理论预期:随着股东控制力的增强,公司流出更多的自由现金流,并选择更高支付率的股利政策。另外,股东控制的公司会具有更强的动机去捕捉成长性投资机会(通过降低股利支付率)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李增泉等(2004)认为,控股股东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通常是控股股东能否实现其控制权收益的重要前提,而是否派发现金股利则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因此,现金股利的支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投资者利益被控股股东侵占的可能性。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股利支付可以解决公司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在股东无法对公司经营者直接进行控制时,支付股利成为了一种间接控制的手段。委托代理模型预测,如果监管比较弱(比如股权比较分散),那么支付的股利将会较多。
另外,我国存在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同股不同价”的特有问题,许多关于“股利支付是否对所有股东公平”的研究均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李增泉等(2004)认为,虽然由于购买成本不同,同股同权的现金股利分配方式确实会导致流通股股东和发起人股东具有不同的投资报酬率,但是初始投资成本的不同并不意味着交易的不公允,因为发起人股东不仅承担了开办企业的风险,而且其股票的流通性也受到限制。因此,,按照所有权比例分亭公卅的所有权益就是一种公允的分配方式。
其实,在流通股股东将资金投入企业后,无沦公司是否进行股刈分1Ilj己,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分配都已经注定要以其持股比例小是投入资本作为依据。在公司没有更好的投资机会的情况下,以同股同权的原则进行股利分配,只不过是投资者将其应得利益收回而已;相反,此时若公司不进行股利分配,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则有可能被控股股东在以后以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出去。
根据上述观点,大股东主导下的现金股利支付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支付现金股利具有正面信息含量。而且,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提高,大股东利用现金股利支付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得到加强,因此有助于提高现金股利的信息含量。
二、现金股利支付不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观点
“掏空”理论认为,公司的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