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小学预防高空坠物安全预案小学预防高空坠物安全预案1总则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在我校内发生的高空坠物事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立即抢救,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小学预防高空坠物安全预案》,注重防范,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确保学生以及教职工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威海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刘校长1(第一责任人,总指挥)副组长:周副校长1371、通讯联络组:王(教学副校长158)张(教务副主任130),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2、警戒保卫组:张(总务主任138)、学校保安,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3、医疗救护组:刘(德育副主任138)孙(校医182),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临时救治和处置。4、善后处理组:邹(教务副主任138)姜(德育副主任139),各班主任,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成立小学防范高空坠物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总指挥:刘副总指挥:周王成员:刘张姜各班主任主要职责 1、总指挥负责召集指挥部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应急预案。2、副总指挥负责学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坠物事件。做好工作校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高空坠物事件减少到最低限度。3、指挥部成员要保证通讯畅通,要听从指挥,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处理好突发坠物事件。 ⑴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⑵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所在地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指挥、协助应急处置为主,有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⑶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⑷及时处置原则。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后,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工作预案,事故处理工作专班及时到岗,人员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及时、快速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 ⑸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师生和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以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5万人以上,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的,对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Ⅱ级):学校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导致转移师生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的,对本校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标识齐全。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齐全。主附教学楼内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标识均按标准配备到位。常规安保器材、应急设施均放置在校园传达室西室;校园监控主画面及校园报警系统安置在传达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