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文档名称:

县委专题会议制度(精简篇).doc

格式:doc   页数:1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县委专题会议制度(精简篇).doc

上传人:mxh2875 2015/12/14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县委专题会议制度(精简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县委专题会议制度
县委专题会议制度
一、县委专题会议由县委书记、副书记主持召开,遇特殊情况可由县委书记或者副书记委托其他县委常委主持召开。
二、县委专题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由主持人根据需要确定。
三、县委专题会议内容:研究处理需要县委统筹协调的工作事项;研究处理县委决定需要组织实施的事项;研究处理常委分管工作中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研究某一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研究处理上级领导指示、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研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的议题和意见;其他需要县委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的具体事项。
四、专题会议议题可以根据县委书记、副书记或常委的指示意见提出;根据县委常委会议的决定、议定事项提出;根据各乡镇、各单位请示事项经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提出;根据日常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
五、专题会议决定问题时,应充分酝酿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若决策出现僵局,则报请县委常委会进行决策。
六、专题会议由专人作好会议记录,根据领导要求,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审定后,由县委办印送有关领导,印发有关部门和乡镇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