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活用PPP模式推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近十几年来的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已经逐渐探索出BOT、TOT、PPP、BOO、BT等多种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这些模式经过在大中城市城市化实践中的多轮改进,国家和地方相应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建立,操作模式已逐渐成熟和完善,成为能够适应我国城市化建设特点的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推动了我。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衡,小城镇的城市化进程远远落后于大中城市,这其中小城镇基础设施过于薄弱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
基础设施是小城镇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目前我远远落后于一二线城市和本地区的中心城市。完善的基础设施系统可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小城镇要发展,必须首先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靠政府投入远远不够,效果只能是杯水车薪,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当前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寻求和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拓宽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就成为政府解决基础设施资金不足的突破口,但由于小城镇自身的市场小、资源少、风险高等固有局限性,使得政府很难通过BOT等常规方式实现成功融资。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借
鉴和比较大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经验,PPP就成为一种较为理想的方式。
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亲身参与的项目经历,以资金合作和风险分配为切入点,通过比较几种比较流行的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简要谈谈PPP模式在我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可行性和应用前景。
PPP模式与BOT模式的比较
PPP即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可以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在理论界,PPP模式通常被定义为政府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者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当前流行的BOT等融资模式,多是由社会投资人独立完成某一阶段的工作,如独自承担项目融资任务、独自完成项目建设、独立负责项目特许期的运营和维护工作。各参与方缺乏充分合作,利益冲突大,由于项目周期长,风险分配往往不尽合理。
在小城镇建设中,政府虽然积极引资,但由于考虑到小城镇政府扶植政策少、资源稀缺、项目边界条件较差、项目预期收益不明朗、政府财政力量薄弱等因素,投资人往往不愿承担风险,再加上大中城市不缺少更具吸引力的项目,使得投资人不敢贸然投资于小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而更愿意选择项目风险小,预期收益更大和更稳定的大中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因此针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融资问题,需要对项目风险进行更为合理和灵活地分配,而PPP模式做到了这一点。
与BOT等其他融资模式相比,PPP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在PPP模式中,政府部门与社会投资人的合作始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首先是政府部门以项目发起人身份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社会投资人开展伙伴式合作,共同对项目进行确认,并为此组建专门